才郎 发表于 2009-7-2 23:24:29

为何不好退择校费 来评论下姜堰市溱潼中学

作者:记者立群 日期:2009-7-2 10:54:14 来源:泰州晚报 字体【大 中 小】
    姜堰市溱潼镇村民徐先生向本报反映:2008年,他的孩子初中毕业后进入溱潼中学读书,交了2.7万元择校费。今年4月,孩子从学校退学回家,他要求学校退还部分择校费,遭到学校拒绝。不知学校做法有无依据?
    姜堰市教育局普教科科长曹根生答复:溱潼中学做法符合相关规定。根据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2004年《关于明确公办高中择校生招生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择校生录取后,已缴纳择校费并取得学籍,但尚未参加学习而中途转、退学的,可退还三分之二的择校费;已经入学并参加学习的学生,因全家迁离省辖市境需转学的,可按已学习的时间计算退还部分择校费,除此以外,对中途转学或退学的,不退还已收取的择校费。(记者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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