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一反三 发表于 2012-7-14 16:34:13

姜堰电信杀人 还我儿子

日前,又一起单位同事闹酒致死纠纷正在上演,电信局营业厅门外挂起白底黑条幅。


玩世不恭_-Ice 发表于 2012-7-14 17:10:37

发个图看看啊!

举一反三 发表于 2012-7-14 17:17:42

亲临现场来看看哦

黑心破烂王 发表于 2012-7-14 17:28:39

图片来自网络

才郎 发表于 2012-7-14 18:05:10

这种事情。。。。。。

为逝者惋惜,家属节哀!

酒真是害人不浅。

谁是谁非 发表于 2012-7-14 18:09:19

是不是陪领导喝酒而死啊?如果是的那就是公死啊。

义乌礼品 发表于 2012-7-14 18:11:44

电信局穷得只剩下钱了,没事,搞得定。

hcl93131 发表于 2012-7-14 19:08:39

有人走了终究不是滋味!愿这样的悲剧不再上演!

成功之父 发表于 2012-7-14 19:52:05

:Q:Q:L:L:L

举一反三 发表于 2012-7-15 11:53:50

听说小伙子去沈高分局公干,事毕留宴,陪X局长喝了几杯,开车回去的路上,头晕呕吐,失足跌入沟河没能上来,小伙子惨哦,刚拿结婚证才四天,小寡妇更惨,哭得死去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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