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一反三
发表于 2012-7-14 16:34:13
姜堰电信杀人 还我儿子
日前,又一起单位同事闹酒致死纠纷正在上演,电信局营业厅门外挂起白底黑条幅。
玩世不恭_-Ice
发表于 2012-7-14 17:10:37
发个图看看啊!
举一反三
发表于 2012-7-14 17:17:42
亲临现场来看看哦
黑心破烂王
发表于 2012-7-14 17:28:39
图片来自网络
才郎
发表于 2012-7-14 18:05:10
这种事情。。。。。。
为逝者惋惜,家属节哀!
酒真是害人不浅。
谁是谁非
发表于 2012-7-14 18:09:19
是不是陪领导喝酒而死啊?如果是的那就是公死啊。
义乌礼品
发表于 2012-7-14 18:11:44
电信局穷得只剩下钱了,没事,搞得定。
hcl93131
发表于 2012-7-14 19:08:39
有人走了终究不是滋味!愿这样的悲剧不再上演!
成功之父
发表于 2012-7-14 19:52:05
:Q:Q:L:L:L
举一反三
发表于 2012-7-15 11:53:50
听说小伙子去沈高分局公干,事毕留宴,陪X局长喝了几杯,开车回去的路上,头晕呕吐,失足跌入沟河没能上来,小伙子惨哦,刚拿结婚证才四天,小寡妇更惨,哭得死去活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