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09-7-29 07:39:58

摩托肇事逃逸赔9万获刑3年

姜堰女子梅某驾驶摩托车撞死人后逃逸,尽管主动赔偿受害人亲属,但仍逃不了刑罚。昨天,梅某获刑3年6个月。
    5月24日早晨5时许,张甸镇人梅某无证驾驶无牌照的二轮摩托车,行至张甸镇河垛村八组路段时,撞倒村民张老汉。梅某见路人稀少,驾车逃逸。63岁的张老汉在被送往医院抢救的途中死亡。事后,梅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与受害人亲属达成协议,赔偿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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