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泰提高义务兵优待金标准金额为我市最高
近日,姜堰市兴泰镇大幅调整了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激励士兵安心在军营建功立业。目前,泰州市规定义务兵平均优待金标准为4482元。而兴泰镇今年确定的标准为6600元,比全市标准高出2118元。市民政局优抚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兴泰镇的此项标准为我市最高。
兴泰镇民政科科长花正中说,该镇共有义务兵24人。近年来,兴泰镇的农民人均收入不断增长,去年为7766元。而去年该镇确定的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却仅有4614元,低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3000多元。为此,该镇党委、政府决定逐步提高该项标准,将2009年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提高到6600元。为激发高学历人才参军入伍,该镇对大专以上学历的义务兵,还另外增加了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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