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有个人,见什么偷什么
一窃贼见什么偷什么,就像抹布一样,任何“赃”物统统吸纳,累计作案30多起,被民警称为“抹布大盗”。昨天,“抹布大盗”被刑拘。45岁的吴某是姜堰俞垛人,曾因盗窃罪获刑9个月。今年8月始,吴某重操旧业。8月初的一天晚上,吴某窜至叔叔办的厂子,在后墙砸了一个洞钻进去,偷了约3公斤废铜。离开时,吴某还找来一块水泥板,遮住洞口,为下次行窃作准备。接下来,吴某没钱用就钻进去偷盗铝、铁等金属废品。
8月15日晚,吴某窜至村民张某家,偷走一对铜香炉卖了40元,一顿饭就吃光用光。次日晚,吴某踩着自家的木头窗进入邻居杨家,窃得110元和2包香烟。8月20日晚,吴某又翻墙进入一村民家,偷得一桶菜子油,卖了100元。8月30日晚,吴某还偷走一村民家厨房里的铝锅盖,卖给废品站得款4元钱。吴某专吃“窝边草”,弄得邻居提心吊胆,他却用赃款吃喝、嫖娼。
9月12日晚8时许,吴某听说叔叔家人外出了,窜至叔叔家偷得2副银脚镯、3只银手镯、2枚金戒指、一条金项链。刚出门,吴某与叔叔撞了个满怀。
经民警审理,吴某累计作案30多起,案值3000多元。吴某交代,他偷东西不分大小,能卖几个钱就行,只为混口饭吃。 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 这种人祸害,出去捡点垃圾卖卖么也能生存了呀 小毛贼 唉
祸害 毛贼 唉姜堰人民论坛- z# b+ c+ B% C& Y' A: G4 y
祸害 “穷则生变!”哈哈 什么都偷,还真不挑食。 社会渣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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