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控制干道两侧开发
姜堰市主要交通道路两侧控制性规划实施意见》9月1日起实施,要求各镇村严格按规划实施,杜绝无序开发或违规将农业用地变为建设用地。姜堰市规划局总规划师刘宝国介绍,目前,主要交通道路修好后,集镇、村庄往往会一窝蜂挤到两侧搞“一层皮”开发。
新实施的《意见》规定,在控制范围内原不属于建设用地的,不得擅自调整为建设用地。原规划为村庄建设用地的,应重新论证。若与相关规定要求或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相关内容有冲突,须调整至此范围之外重新规划布点。重新规划布点必须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所有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已批准的规划组织建设,未经规划批准的,不得建设。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规划的,必须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报经姜堰市政府研究同意。
此次 《意见》涉及的范围包括328国道新改线段、溱湖大道两侧500米范围,江海高速、宁靖盐高速、328国道、229省道、沈马公路、华庄大道、姜高路、农溱公路两侧200米范围。目前,连接姜堰主城区和溱湖风景区的溱湖大道有待规划,该市严格控制两旁各类建设;对沈马公路、农溱路两侧,鼓励实施高效农业、设施农业项目,严格控制其他各类项目建设;其他主要交通道路两侧严格按照集镇、村庄规划建设,严格控制其他各类建设。 开发规划是一定要有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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