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姜堰对参保城镇 职工重病患者 实施二次补偿
中国江苏网9月19日讯 日前,姜堰市对2011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大病、重病患者实施二次补偿,首批符合条件的355人获得209万元补助资金。据了解,该市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一般参保人员自付医药费超过2万元、低保和特困参保人员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可补偿50%,全年最高补偿限额为2万元。
“这项机制,我市从2011年度开始实施。”姜堰市人社局医保股副主任黄生明说,二次补偿机制与民政局实施的重病、大病救助可同时享受。
目前,该项补偿资金已全部发放到参保人的医保卡邮政储蓄账户上。今后,该市将把二次补偿作为常规补偿制度,由人社局每年对重病、大病参保人员进行统计,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发放医保二次补偿,以缓解参保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据悉,该市今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也将纳入此项政策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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