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会你还敢再喝么?男子聚会后醉驾撞车身亡 8名同饮者被判赔7.3万
工友过生日,马某赴宴喝醉后骑摩托车回家,途中撞上马路牙子死亡。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一审判决8名同饮者共同赔偿马某家属7.3万余元。法院查明,今年3月17日晚,马某参加聚会,并在酒后骑摩托车离开,途中撞上马路牙子倒地死亡。经法医鉴定,马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交警认定,马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法院认为,马某与8被告同席饮酒,8被告在明知马某驾车的情况下,对其饮酒行为负有劝诫的义务;在明知马某酒后驾车离开的情况下,亦未尽到劝诫和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义务。法院酌定8被告共同承担10%的责任,共同赔偿马某家属7.3万余元。
偶听说姜堰房产一名领导前天也是因喝酒睡走掉的 不要酒逢知己千杯少了,适当饮酒。 酒少量是可以的,多了就绝对不行 劝酒不得! 坚决不喝。。。
hcl93131 发表于 2012-9-23 19: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劝酒不得!
不仅是劝了,出了事情同桌的人都脱不了干系。 暖家地暖张 发表于 2012-9-23 20: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坚决不喝。。。
你反正可以拿开车推脱 谷丙转氨酶都122了,我也不喝! 才郎 发表于 2012-9-23 21: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反正可以拿开车推脱
呵呵,真不能喝的: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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