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郎 发表于 2010-3-24 09:32:55

泰州市公安局制订出台驾驶员管理“六条禁令”

为进一步严格驾驶员管理,规范警用车辆驾驶和日常勤务,根据公安部、省听有关规定,近日,市公安局制定出台驾驶员管理“六条禁令”: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严禁非工作需要私自驾驶警用车辆;严禁非执行紧急公务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报器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禁非因公务需要将警用车辆停放在宾馆饭店、休闲娱乐场所、网吧等公共场所附近,警用车辆一律不得停放在居民小区和街道路边过夜;严禁驾驶警用车辆用于婚丧嫁娶、扫墓及违规为社会车辆开道等非警务活动。市局同时明确,驾驶员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一经查实,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开除。

才郎 发表于 2010-3-24 10:51:28

社会各界也对警车的规范进行监督

老东板桥 发表于 2010-3-24 11:52:46

不看过程看结果!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泰州市公安局制订出台驾驶员管理“六条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