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郎 发表于 2010-4-10 21:11:25

离婚手续上谁按的手印?指纹鉴定让她认了账

明明跟丈夫去民政部门办过离婚手续,高港区野徐镇的阿琴(化名)却矢口否认。指纹鉴定让她认了账。   

  几天前,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来了一位中年女子。女子是应高港区民政局的要求,来做指纹鉴定的。女子名叫阿琴。阿琴说,2003年以前,她和丈夫都在外地打工。之后,丈夫先回了家,她一个人留在了外地,每年春节才回来,两个人感情越来越淡。去年3月,她母亲去世,丈夫却不愿出席葬礼。她跟丈夫理论,丈夫却说,他们2004年就已经离婚了。   

  阿琴说,拿到丈夫交给她的离婚证,她愣住了,他一个人怎么可以去办离婚手续?法律规定,离婚登记必须夫妻双方共同前往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阿琴认为,离婚证八成是假的,“我的离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尾数是‘23122’,而我现在本人的身份证号尾数是‘35841’。”   

  高港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说,办理离婚手续时,阿琴的确到过现场,而且手续上有她本人的签名和按的指纹印。   

  高港警方解释说,阿琴离婚证身份证号码的前六位数字代表姜堰行政区划,可见阿琴办理身份证时,野徐镇尚隶属姜堰。随着野徐镇划分到高港区,阿琴现在持有的身份证是升位后发放的,行政区划变成了高港。行政区划变化后,身份证的尾数自然也会不同。   

  民政局工作人员建议阿琴到公安机关做指纹鉴定。鉴定结果显示,离婚手续上的确是阿琴本人按的指纹印。   

  阿琴前夫说,近日他家所在地要拆迁,阿琴曾跟他交涉有关拆迁及安置房的事宜,“忘”了一起去办过离婚手续,可能跟此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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