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后的投案自首
陈明,现年35岁,是一名驾驶员。2004年8月23日凌晨,他驾车行驶至姜堰姜溱公路段,将坐卧于行车道内的智障女曹某误认为杂物,从其身上压过,导致曹某重伤,此次事故陈明应负主要责任。但案发后陈明迅速离开现场。选择了逃避,而这些年他一直躲在外面打工不敢回家。今年3月18日,良心发现的陈明带着打工挣来的赔偿款43000元到姜堰公安局投案自首前天,姜堰市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陈明提起公诉。 是条汉子! 就是啊,虽然曾经错过,但最终还是悔改了! 其实是心理上有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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