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 发表于 2010-5-5 09:01:51

感谢三年不笑

我要感谢三年不笑,感谢您设身处地为我妹妹着想,感谢您设身处地为我一家人着想。
我的一篇帖子能引起您的高度关注是我的荣幸。您的假设使我猛然醒悟:我为什么要去找我妹妹呢?如果她不知道自己的身世,那我现在捅出来不是对她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了吗?我真是自私。您还说了,如果她过得好,那我为什么还要相认呢?是图的心安还是图的其他......
您说这是一场毫无价值和意义的寻亲活动,对于无关痛痒的人来说是,可对于我家来说意义非凡。当初将她送走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是我家不对,是我家对不起她,所以我家根本就没奢望能得到她的谅解。这么多年来我父母也因此一直生活在深深的内心折磨中。他们只想知道自己的女儿现在何处?过得怎样?并且报答她的养父母。
您在电视上经常看见寻亲节目,您的看法是一种媒体吸引大众的眼球,增加收视的炒作,没有真的人文关怀。没错,在这个世界上可能有些人已经沦落了,已经失去了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已经分辨不出是非了。不管亲情也好,其他也好,都可以拿来炒作,拿来吸引眼球,可是我拿这件事来炒作我得到什么?出名?利益?或许在您的眼里这彻头彻尾就是一场戏,一个子虚乌有的寻亲悲情故事。但是,我坚信整个世界大体是好人多的。应该没你想象的那么低沉与人心不古,毕竟身为姜堰人的我们HZ都提倡创建“和谐社会”了。
悲哀,一个家庭对女儿的思念,一个姐姐对妹妹的呼唤,一个想要赎罪的家庭在您的眼里原来是这样的不堪,那我这寻亲贴子挂在论坛还有何意义,请姜风斑竹、网友公议!

尘缘 发表于 2010-5-5 10:20:01

千人百姓万脾气,有人能理解必然会有人唱反掉,只要我们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别人怎么想我们无法左右!

套用一句话“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过客 发表于 2010-5-5 11:38:11

夷光,我们没有灰心!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过客 发表于 2010-5-5 12:56:21

回4楼
狼兄应应该这样说:夷光,我们没有灰心!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打的去!

尘缘 发表于 2010-5-5 14:14:31

既然是辩论,就肯定是有对与错,利与弊!
但个人认为:总还是利大于弊,功大于过的!因为更多的相似报道和更多的身边发生的事都说明了一点:就是血浓于水!
更重要的是:(1982年7月21日)这个生日出生的到现在已经27岁,又是女孩,那可能已经结婚嫁人,更可能已经生子。有了自己的孩子那就会更多的能够体会到父母的养育恩情,更多的能够理解亲情在生活中的意义!
27岁已经成年,已经有了自己的人生观、道德观、以及处理亲情关系的成熟思想!既然是成人,既然是有着成熟思想的成人,那么、那么就该让她自己来判断、来选择、来处理!
我们,我相信!我们这些旁观者,更多的只能默默的祝福,祝福她们都能幸福的生活!别的,就不需再去分析、议论、判断、甚至帮别人做出假设、或者选择了……!!!
再次祝福她们,同时也希望能够有更多的能够提供帮助的人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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