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0-5-31 19:48:00

教育局关于姜堰电视台播出《创奇学习法》讲座的郑重声明

近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帖,谈论关于姜堰电视台播放《创奇学习法》讲座的问题,其中有些涉及教育局的观点只是网友个人主观猜测而已,教育局就此问题特声明如下:
1.播放《创奇学习法》讲座系姜堰电视台的行为,教育局从未参与该活动,更谈不上组织学生和家长观看的问题;
2.教育局非常重视依法办学和行风建设,不可能参与这样的活动,更不可能借机牟利;
3.对于部分家长可能上当受骗,教育局表示同情,同时友情提醒各位家长不要相信虚假广告,以免上当受骗。

才郎 发表于 2010-5-31 20:03:25

本帖最后由 才郎 于 2010-5-31 20:05 编辑

第一:孩子们带回来的字条是学校所发,如果没有许可的话,电视台没有权利去学校直接发给学生!

第二:教育局这种说法显然是在推脱责任,因为学校发字条的时候明确要求家长一起收看并签字!

第三:教育局应当正面对待发生的问题,坚决一查到底,将责任人进行处分!

一叶小舟 发表于 2010-5-31 20:53:11

好象我孩子没收到学校字条,是初中的吗?

姜堰人 发表于 2010-5-31 21:00:51

小学

皓月长空 发表于 2010-5-31 21:38:51

楼上的顶一个啊,讲的有道理,一定要坚决一查到底,将责任人进行处分!杜绝这种行为!

天之蛟龙 发表于 2010-6-1 08:09:39

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买书的一定要要求退款!!!教育局有责任,学校有书面通知的啊!!不要忽悠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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