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专业 发表于 2010-7-16 07:40:19

徐州医学招生简章2010招生简章

2010年徐州医学院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及招生范围
专业名称 学制(年) 层次 学习形式 招生范围 学位授予门类
临床医学 2.5 专升本 业余 全省 医学学士
护理学 2.5 专升本 业余 全省 医学学士
预防医学 2.5 专升本 业余 全省 医学学士
口腔医学 2.5 专升本 业余 全省 医学学士
临床医学 2.5 专科 业余 全省   
护理 2.5 专科 业余 全省   


二、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或中专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医学类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的人员。国民教育系列各类成人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可以报考。
    4、根据卫生部和教育部的规定,报考我院医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
    ⑵ 报考护理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⑶ 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⑷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凡不符合医学门类各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其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此类考生不要填报医学门类志愿。
    5、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具体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由考生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到工作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专升本考生须出示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并准备复印件两份。

四、考试时间和科目
    1、考试时间:2010年10月中旬。
    2、医学类专升本考试科目:英语、政治、医学综合。
    3、医学类专科考试科目:语文、数学(理工类)、英语。


五、其他事项
    1、录取原则
    ⑴ 按“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通知书由学校寄给本人。
    ⑵ 对于因线上生源不足而不能开班的上线考生,我院在征得考生同意后,采取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调整专业录取或转入其他院校就读等方法处理。
    ⑶ 我院的预留计划用于对学院建设有贡献的单位职工和个人。
    2、毕业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专升本学生发给《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成人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专科学生发给《成人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证书均在教育部电子注册,可在网上查询。
    3、教学组织
    本、专科学生将根据生源情况,在我院及校外教学点就近组织教学(30人以下不开班)。
    4、收费标准
    按照省教育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有关费用。
    5、招生咨询电话:0516-89618275(徐州)18952222800 QQ971305006
   

    6、学院代码:10313       招生代码:099
    7、学院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
    邮编:221002
请广大医学工作者热忱报考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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