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曹 发表于 2010-9-14 18:53:53

工伤职工定期待遇上调 市区上调幅度达11.064%

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从7月1日起,上调工伤职工定期伤残待遇,其中市区上市幅度达11.064%。

  据介绍,一些职工因工作致残不能再工作。他们在伤残等级鉴定后,靠每月领取伤残津贴等费用生活。从7月1日起,我市对符合享受定期待遇的工伤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伤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领取的供养抚恤金进行上市,市区实际增幅为11.064%,靖江为11.41%,泰兴为11.48%,姜堰为10.5%,兴化为9.73%。

  近年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工作保险扩面推进,让更多的我市及外来务工人员拥有这份保障。据统计,目前全市工作保险参保人数超过70万。

偶然 发表于 2010-9-14 19:43:11

实际情况呢

幸运朱 发表于 2010-9-15 09:48:31

既然是市里的文件,感觉离我们近了,执行起来应该不费事的。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工伤职工定期待遇上调 市区上调幅度达1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