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装成“好心人”报警
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被刻意隐瞒,深度昏迷的受害人未能留下只言片语就去世了,肇事者则摇身一变成了报警的“好心人”。姜堰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办案民警查清了真相,12月13日,肇事逃逸者被姜堰警方刑拘。◆破坏现场
11月26日下午5时50分左右,一名王姓男子向姜堰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称,姜堰白米镇娄庄3号桥南面有人躺在地上,不知死活。交警赶到现场,来回找了好几遍,没有发现明显的事故痕迹。
民警请报警人王某来一趟现场。10分钟后,王某赶到。民警发现,现场除了少量血迹和一些石子,没有任何有价值的遗留物。
王某说,他开铲车经过白米镇碱场村路段时,发现路上躺了个人,不知是被车撞的还是自己跌倒的,过路人无一人停车救人,直到他途经此地,才好心叫了辆电动三轮车,把伤者送往姜堰中医院。王某反复强调自己是“好心人”,对其他情况一无所知。
据了解,伤者送至医院后不久就去世了,没有留下有价值的信息。
◆露出马脚
究竟谁是肇事逃逸者?刑侦专家解剖尸体发现,死者左大腿后侧有一条形状的外伤,后腰部位也有明显的撞击痕迹。经过反复模拟试验,死者身上创伤是铲车的车斗造成的,死因与伤情有着直接的关联。
民警还发现,铲车驾驶人王某与死者是同村人,几乎天天打交道,可王某先前声称不认识死者,显然王某在刻意回避。
12月9日下午,办案民警把王某“请”进姜堰交巡警大队。王某交代,交通事故发生后,他知道伤者是本村人,且伤势较重,有些害怕,当时无人在场,就抱着侥幸心理,故意开走铲车破坏现场,并就近喊了辆电动三轮车,将伤者送往医院,然后报警自称“好心人”,企图逃避经济和法律责任。 也算逃逸? 呵呵,写了报道了吧! :( 不管怎么样一个人过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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