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人 发表于 2010-12-29 16:08:14

两个小孩嬉闹戳瞎一只眼

两小儿嬉闹引发一起意外伤害事故,双方家长由和睦邻居转而反目相向。日前,法院对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受伤男孩获赔11万余元。
>>小儿嬉闹闯祸
6岁的明明和5岁的亮亮都住在市区,两家是邻居,两人在经常在一起玩耍。他们的父母也是好朋友。
    今年4月5日下午1时许,明明、亮亮与另外一个小朋友一起在亮亮家的院子里玩打仗游戏。孩子们玩得很开心,大人们就各忙各的去了。
    孩子们模仿电视里打仗的情节,有的拿着扫把竹竿,有的手持塑料管互相打斗。
    突然,明明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声。大人们急忙出来,看见明明捂住眼睛号啕大哭。
   原来,打闹中明明被亮亮用白色塑料管戳伤右眼。伤势比较严重,明明的父母于是带着孩子去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就诊。
>>造成七级伤残
   明明的右眼球破裂、视网膜脱离,先后住院治疗7天。因伤情严重,4月14日,明明进行了右眼球摘除手术,并植入义眼台,装入义眼片。
    宝贝儿子从此失去了一只眼睛,明明的父母很痛苦。之后,明明的父母向亮亮父母索赔28万元。亮亮的父母说不是他们的儿子干的,亮亮没有直接将明明的眼睛戳伤。他们不同意赔偿这么多,认为明明的父母疏于监护,也要负一定责任。
    索赔未果,明明的父母将亮亮一家三口告上法庭。
    审理期间,法院根据明明父母的申请,委托有关部门对明明的伤情进行鉴定。明明右眼球被摘除,被鉴定为七级伤残。
    医疗部门建议,明明18岁以前,需要更换一次义眼台,义眼片则1-2年更换一次;18周岁以后义眼台一般不需要更换,义眼片一般更换年限在10年左右。按三级医院邻床时间经验,每次更换义眼台需1.4万元左右,每次更换义眼片约需3000元。
>>监护人都有过错
   亮亮的父母认为,亮亮比明明年龄还小,亮亮并没有直接将明明的眼睛戳伤。明明的眼睛受伤,是由于三个小孩在脱离监护的情况下玩耍导致的。
    法院审理认为,两个孩子均系未成年人,玩耍时因监护人均未尽到监护职责,致使损害结果发生,双方监护人均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亮亮的父母应当依法对明明的损害承担50%的赔偿责任。
    日前,法院判决亮亮的父母赔偿明明包括医疗费用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12万元。至于明明18周岁以后更换义眼台、义眼片的费用,届时可另行起诉。
(文中人物为化名)

恋恋 发表于 2010-12-29 17:18:51

可怜的是孩子啊。。。。。。。。。。。。。

心愿 发表于 2010-12-30 21:08:01

:diz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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