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为农民工讨薪‘真给力’
中国江苏网讯:1月28日,施朝荣等农民工从法官手中接过23934.5元打工工资时,随同农民工前来的常州律师汤云盛赞“通州法院为农民工维权真给力!”施朝荣等人分别来自安徽、河南、江苏溧阳,2009年10月,他们来到溧阳人黄海明的施工队打工。2010年1月,工程结束后,拖欠工人工资的黄海明玩起了“躲猫猫”。民工们向“110”报了警,虽未找到黄海明,但搞清楚了,这一工程分包的来龙去脉。于是,他们盯住工程发包方通州某建筑公司,并向常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10年11月1日,裁决由通州某建筑公司给付施朝荣等七个农民工工资23934.5元。农民工后又向常州当地法院起诉,今年1月21日撤诉。
“眼看春节一天天临近,家里人天天打电话催我们回家置办年货呢!请求法院帮帮我们!”1月24日,通州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督促工作组收到了施朝荣等人寄来的执行申请书。
第二天,分管院长孙金华了解该案后,赶到建筑公司督促执行,却发现仲裁裁决书要到2月21日才能生效。“这些钱是农民工的血汗钱,春节就快到了,你们看看能不能尽早解决!”经过一番说服,公司的一位负责人打电话指令常州工地的项目部将工人工资按照裁定如数汇到通州法院账户。28日上午,钱刚到账,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便打电话告诉农民工这一消息,随后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7个人2万多?这是钱不对吧!一个月工资也要拖欠? 7个人2万多?这是钱不对吧!一个月工资也要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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