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1-2-16 17:26:51

《失物招领》身份证一张

一名热心网友捡到身份证一张,委托人坛代为寻找失主,姓名:林存有住址:娄庄团结村,请认识的网友帮忙转告,让其到振兴路振兴大桥北侧的佳能办公设备认领。

9527 发表于 2011-2-16 18:46:40

真有心了,赞一个

文武双全 发表于 2011-2-17 12:02:29

我们会全程跟踪报道!

小凱 发表于 2011-2-17 18:20:30

:victory:永远支持

待到雪融时 发表于 2011-2-17 20:44:23

你可以到快递公司寄个到付,不花钱,自己跑一趟就好了

待到雪融时 发表于 2011-2-17 20:52:47

有名有地址,发什么帖子
听过一笑话,说雷锋做好事不留名,可他都写在日记上了。
感情您都发到帖子里了

小曹 发表于 2011-2-18 12:11:53

请联系我啊。我可以帮助找到

才郎 发表于 2011-2-18 14:21:16

上午已经前往娄庄,在民警的帮助下将身份证归还给了失主。

可儿 发表于 2011-2-28 11:00:24

做好事何必留名呢? 支持楼上那位的意见,楼下继续讨论喔。


博文装饰 发表于 2011-11-2 12:25:18

好事都做了,总比那些光说不做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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