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海南岛,不知道投资环境不好
在世人心目里,海南岛有着美丽的风光和淳朴的民风。可是,我们在这里投资两仟多万,却见识到“东方夏威夷”丑陋和黑暗的一面!朋友们都说:不拍地,不知道钱少;不讨地,不知道官小;不到海南岛,不知道投资环境不好!我们是珠海一家民营企业,2009年5月7日,在海南产权交易所,我公司拍下海南省国资委下属企业出让的“儋州基地非经营性资产及土地、广州资产”,成交价为2000多万元。
拍卖后我们严格履行了合同,按时付全款到了指定账户。可合同签订后,对方却迟迟没有交地。这期间,我们多次上门发函敦促,可是却遭遇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困境。更令人气愤的是,随着海南被国家定位为“国际旅游岛”,地价上涨,对方竟然见利忘义,目无法制,到当地的区法院起诉提出取消已生效的买卖合同。
这里面有很多猫腻,实在让人忍无可忍,现在我要把这情况公之于众,在阳光下晒一晒:
一、政府公信力成了忽悠?!
我们参加的拍卖,是有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盖章批复的公开挂牌转让。经《海南日报》等权威媒体发布、在海南产权交易所进行的。如果这些都不可信,谁还敢真金白银地去海南参加拍卖?!
二、国有企业可以不流道德血液?
在我们已严格履行合同后,海南省国资委下属的这家企业起初已把部分资产移交至我们公司,可是当中央同意海南成为国际旅游岛后,对方眼见土地升值,无视拍卖事实,公然耍赖皮不执行合同了。更加荒唐的是:他们到当地区法院,要求法院裁决这份已经履行了一年多的合同无效,并让我们退回已接收部分的资产!可想我们的国资企业还讲商业道德吗?我看他们骨子里就根本没有流淌着道德的血液!
三、司法黑暗一手遮天?!
堂堂省属公司毫无法制观念,其中有关责任人简直就是法盲!这也罢!海南省国资委下属的这家公司把状子递到了区法院!
非法律专业人士不懂法,倒也罢了!最让人震惊的是:这间区级法院竟然受理了,(琼高法发2号)第二条明确规定,争议金额为500万元以上、不满5000万元的第一审商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为什么这些“法盲”不告到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什么不具备受理资格的法院居然越级受理了???
难保他们不是想利用“地头蛇”熟门熟路的衙门来实现不可告人的目的?!
四、我们被 “潜规则”!
拍卖完成后,在要求他们移交我们已拍卖所得的资产过程中,他们是百般刁然,拒不配合,我们才了解到一些隐情:原来这块土地已被某些人视为“自留地”,我们可能被“潜规则”了,陪了他们一把,还不是主角,自己还不知道。国有资产成了“唐僧肉”,正当的投资行为却成为他们的眼中钉,我们做的事光明正大,凭什么要被“潜规则”!那些蛀虫的勾当敢和我一起晒晒太阳吗?随着事态的发展,看官们可以看到这里面的更多黑幕。
五、海南形象颜面无光
如今的海南正在打造国际旅游岛,吸引了全世界的眼球。可是一些内心依然是一片荒蛮的人,为了一己私利,不惜牺牲国际旅游岛的形象,执杖明火,视法律如儿戏。 美丽的海南岛被这样的害群之马,搞的经商环境险恶丛生,政府牵头的招商引资注定成了“请君入瓮”。 “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可恨!可惜……
为了国人心目中的这片碧海蓝天,为了国人心目中的梦想家园,请热爱海南岛的人们一起鉴定:这个地盘谁做主——是“南霸天”还是“海青天”?!
“不信东风唤不回”——如果您胸怀正义,我们都不信中国的贪腐将称霸。
我们正在向广大司法界能人志士和社会团体发出高额征集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案,请热心的各界义士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15812794136,李先生)。 只能说有钱没什么了不起! 路过,学习
可是我们的力量很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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