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花公子 发表于 2011-3-24 22:43:30

温州22岁小伙志愿当色情网站版主获刑10月

浙江温州平阳缪某上网时无意中发现了一家色情网站,之后便一发而不可收,还成为了该网站某板块的版主。从此管理淫秽板块便成了他的“第二职业”,但他却分文不取,只是为了找到现实中缺少的成就感。近日,平阳法院一审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被告人缪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缪某,今年22岁,初中毕业后无稳定工作,一直在家附近的工厂里打工。因为感觉平日的生活比较无聊,空闲时缪某经常会上网浏览。偶然间,他发现了一个色情网站人气很高。这个网站上有大量的淫秽图片和视频,立刻吸引了缪某的眼球。从此,他经常会到这个网站浏览,进而注册成为该网站的普通会员。

  这样过了4、5个月,缪某发现其他网友对网站上的发贴人都比较崇拜,觉得他们很“无私”,很“厉害”。现实生活中的缪某过得并不如意,但他也希望引人注意,受人崇拜。于是,缪某从2009年12月份开始上传黄色小说,到了2010年2月份,缪某开始发色情图片和色情视频,基本上是一有空就发。

  鉴于缪某在网站上的表现“积极”,网站管理员于2010年3月提拔缪某为“亚洲无码原创区”的版主,负责该版块的日常管理。

  成为版主后,缪某开始履行对会员上传淫秽视频的日常管理职责。他只要闲下来就会登录网站,筛查普通会员的帖子,根据帖子的内容管理普通会员的积分---把“合格”的帖子加分并强力推荐,对不合格的帖子予以扣分,对不符合版规的帖子进行删除等。通过对帖子的加减分,缪某不仅实现了对所在版块的日常管理,也间接“掌管”着会员浏览权限的升降,因为加减分值会改变会员的积分,积分越高,其能够浏览的帖子内容就越多。作为该版块的“一版之主”,时常会有普通会员找缪某巴结说情,缪某也找到了现实生活中少有的成就感。

  让缪某没有想到的是,他的过分“活跃“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2010年11月11日,警方在缪某家中将其抓获。缪某作为会员和担任版主期间共发布主题贴484个,所提供的迅雷种子和BT视频种子均可下载。经鉴定,缪某上传的图片及视频中,267张图片以及584段视频均属于淫秽物品。

  平阳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缪某非法传播淫秽物品,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鉴于被告人缪某归案后能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姜堰人 发表于 2011-3-25 00:07:38

唉,所以我不做版主,做版主会受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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