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判枪里子弹死刑(原创)
一好事混混带枪出门玩,不小心将枪玩走火,将一路人打死。死者家人将混混告上法院,请求法官将该混混判处死刑。
开庭时混混和主审法官辩道,不是我将他打死的。我没有特异功能,我的手是肉做的,我的手指怎么能将他头打一个洞呢?是这支枪将他的头打了一个洞。
当然了,也不是这支枪将他打死的,是枪里子弹将他打死的,不关我的事。
法庭不应该判我死刑,应该判这支枪里的子弹死刑。
法官愤怒地对混混吼道:“法律条文没有哪一条规定可以给枪或子弹判死刑。”
混混颤抖着流着泪无奈的对法官说道:“法律也没有哪一条规定不可以给枪或子弹判死刑吧?”
法官无语!!!
文草根之约 法律的悲哀 回复 偶然 的帖子
不是法律的悲哀
我这个故事的寓意不在此.
我文中的混混是指那些......在此省去1000字.
而文中的法官其实是......再次省去1000字.
:handshake :lol 回复 炫体运动 的帖子
兄弟,我怎么就发现你是个“灌水”高水:lol 回复 草根之约 的帖子
草根兄希望我能说些什么呢!做愤青做不来!又不能公然讥笑XXX! 炫体运动 发表于 2011-3-30 20: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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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兄希望我能说些什么呢!做愤青做不来!又不能公然讥笑XXX!
:handshake理解万岁:) 回复 草根之约 的帖子
:lol我是灌篮高手,灌水也是想当然的了! 回复 炫体运动 的帖子
:lol改日去拜访您 回复 草根之约 的帖子
茶水烟酒自带!: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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