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人 发表于 2011-5-16 13:18:08

身份证假的,房产证假的,存折也是假的,他骗了多名女子

泰兴已婚男子刘某谎称老爸是大老板,伪造了三本假房产证,且在两本存折上各“存”了一千多万,与女人“谈情说爱”并结婚。此前,他以同样的手段欺骗了数名女子。日前,泰兴法院以诈骗罪和重婚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7年4个月。
编造谎言
    刘某35岁,家住泰兴市某乡镇,在父母的支持下,和妻子开了一个鞋帮加工厂。鞋帮厂效益滑坡后,他与妻子之间的矛盾激化,搬出了家,长期在外面吃喝玩乐。
据办案法官介绍,2008年8月,经人介绍,刘某认识了比自己大3岁的林某。得知林某手上有钱且夫妻感情不和,刘某打起了歪脑筋。他自称毕业于苏州大学,老爸是大老板。林某动了心,迅速离婚,准备和刘某结婚。刘某还自称是某领导的干儿子,林某对他更是青睐有加。   
多次骗钱
刘某说自己涉及一个经济案件,向林某借钱。见林某有点犹豫,他掏出一本假房产证,林某于是借给了他2万元。
   后来,刘某谎称自己投资的一个房产公司缺钱,需要资金周转一下。刘某掏出两本存折给林某看,每本存折上都有一千多万,刘某说有钱周转后银行就解冻,林某又借给他2万元。
   2009年3月上旬,刘某用假身份证骗过民政局工作人员,和林某登记结婚。此后,刘某编造各种借口,多次向林某借钱,半年左右共借了10万余元。
谎言破灭
    刘某多次借钱,林某有些不安,通过亲朋好友调查,发现刘某并不是大老板的儿子,而且有老婆孩子。林某要求与刘某解除婚姻关系,并归还10万余元借款。刘某同意还钱,但拒绝离婚。
    林某调查了解到,刘某曾以同样的手段欺骗了好几个女子。其中一女子贷款5万元借给了他,一名女子还为他生下了一个男孩。林某辗转找到她们,一起去报了案。泰兴警方随即立案侦查。
    2009年9月24日,刘某被警方抓获。刘某交代了自己行骗的经过,称所骗的钱大多被他租车、旅游、住宿、吃喝和打麻将挥霍掉了。
   日前,泰兴法院以诈骗罪和重婚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7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此外,责令退出赃款15万余元,分别返还给受害人。

痴情猪 发表于 2011-5-16 13:29:43

骗子不可怕 可怕骗子学了点文化

江湖 发表于 2011-5-16 16:10:38

郁闷,着也能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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