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终于,我们陌路!
亲爱的。耳边传来很好听的英文歌曲,外边照进很温暖的阳光。我坐在电脑面前,翻看了你的所有照片,重听了你以前介绍给我的歌曲,浏览了一遍你喜欢的电影,点击了出现过你身影的地址。微微笑过,而后全部删除。亲爱的。请允许,如果我算是一个痴情悲情的女子,也敲下了不少与你有关的字句。那么就让这次成为最后一次吧。我那么懂得,文字始终是要和现实区分的,在文字中我可以一直倾诉我的悲伤和无助,可是你在现实中却是真真正正地消失不见。在文字中我可以当作你还是我的阅读者来体会我的心情,可是现实中你却再也看不到我留下的泪滴。
亲爱的。如今我的记忆中都是美好的片段,真的。我一点也不怪你离开了我。事实上我从来就没有打算责怪你的离开,我之所以难以释怀是因为我还不能接受那样的突如其来,如做梦一般,梦的前一页我们还彼此幸福微笑地说着以后要一起生活,翻了一页后就突然变成了陌路。
亲爱的。我亦懂得,感情事其实就是这样,男和女,合与分,聚与散。这是再普遍不过的事。若不能相伴终老,那么有出现就必定有离开。我们是在开始就看到这结局,不是你离开这爱情,就是我离开这爱情,时间先后而已。而我是那么骄傲的女子,始终不愿说服自己接受这事实。可是亲爱的,事到如今我也只能接受这事实。
亲爱的。你走了以后,留给我一片独处的天地。我日日在这天地里慌张地思索接下去该如何是好。我自认为自己是一个独立的女子,不该在这情事中迷失,该来去适从,该把事事区分对待,不该相互影响了,对不对?你也希望我可以这样做,是不是?
亲爱的。《彼岸花》里有这样一句:“看见的,熄灭了;消失的,记住了。我站在海角天涯。”我曾试图站在咫尺天涯的地方对你远远观看,看你过的是否幸福快乐,看你的喜怒哀乐。可是你走的太快,我跟的很吃力。再然后,我误入了迷雾森林,再也寻不到你的方向。
亲爱的。那么你就快快乐乐地慢慢前行吧,你身后已不再有的我追赶。纵使我有眼泪也终会被风干,所以我不怕此刻的泪眼迷离。我会对你思念,但不会再有所期待和不甘。我会对你祝福,但再不会试图详细知晓。每个人有各自的人生道路,该怎样过活都是注定好的,彼此的交集终结时,也就无需再刻意安排交集。快乐也好,悲伤也好,幸福也好,不幸也好,都是你的命了,也都是我的命了。
亲爱的。他们都说,太相似的人始终不会长久。我们太相似,我们终于陌路,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如果我还有哀伤,让风吹散它,让风吹散它。。。。 看看我的签名吧,你会明白!!!! 直至今日
我还是不能释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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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多难啊,但是不忘记更苦! 走了就是走了,不可能再回头了 原帖由 柳儿飘飘 于 2008-6-16 13:19 发表 http://www.jyrm.cn/images/common/back.gif走了就是走了,不可能再回头了
恩 回不了了:hug: 送博高两个字“下手”:lol :lol 上面这个人怎么这么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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