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懂法律的朋友一些事,急!!!
事情是这样的:前天我朋友所在的XX公司开庆典会,他们是驻宿迁的办事处,所以就带了两个客户一起去公司玩,晚上回去的时候,由于天下雨,车子有点快,结果造成了汽车追尾的交通事故,我朋友开的车,交通事故鉴定责任在他,事故造成车上的人轻伤,但他自己脸上也受了伤,现在缝了10几针,他们打电话到公司要求公司付医疗费,但他们公司说交通事故是个人造成的,责任应该由他个人承担,所以我朋友就拜托我帮他咨询一下懂法律的朋友,遇到这种事,一般应该怎么处理,我朋友能获到公司赔偿吗?还有他的两个客户不是他们公司叫过去的,是他自己做主带过去的,但公司开庆典会时,客户也都和他们在一起。请懂法律的朋友指教一下,谢谢!!! 1.驾驶员(你朋友)喝酒了吗?
2.客户和公司有业务吗?
3.公司开庆典,他是公司安排去的人吗? 喝了一点,但抽血化验和事故鉴定上没有酒后驾车
客户和公司有业务往来
公司庆典,是客户自己要求一起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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