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凱 发表于 2011-11-27 14:08:15

乔志峰:“13天索5万看车费”与抢钱何异


货车被扣13天,司机遭索5万余元看车费。11月11日晚,司机闻先生从南京运送货物前往包头,由于货物超宽2.1米且无超限运输证,在北京北六环辅路附近被首发集团路巡人员拦下。24日,闻先生办理好超限运输证取车时,被要求交5万余元的看车费。25日,首发集团安畅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未缴费不能取车。(11月26日《京华时报》)

13天,5万多元。人们常说:抢钱,有些人比强盗在行。我真想说:抢钱,这家公司比车匪路霸更狠。印钞机印钱还要一张一张来,他们一要就是“一捆”,并且是吓死人的“一大捆”。

对于这样的“天价看车费”,相关人员很是理直气壮。为了证明5万余元的收费是合理的,还煞有介事地算了一笔账,什么单笔工作量费用为516.98元啦,什么总共产生了多少个工作量啦……很简单的加减乘除,一目了然,清楚得不能再清楚了。可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些“人工费、出车费、管理费”之类的收费标准,是由谁定价的呢?是物价部门定的,还是该公司自己定的?定价的标准是什么?是为了给车主和司机提供服务,还是干脆就是为收费而收费,将其当成了“为人民币服务”的工具?25日下午,安畅分公司负责业务办理的工作人员还表示收费“依据物价部门定价”,但到了晚上当记者就以上数据和疑问向首发安畅分公司业务人员咨询时,对方默认单笔工作量费用为516.98元,却未承认此定价为物价部门出具。这里边到底有没有见不得人的猫腻,尚不得而知。但只要略有常识者,想必都会为“13天索5万看车费”而感到震惊。

法律界人士认为,首发集团及其下属的安畅分公司是企业,并非执法单位,该公司没有留滞车辆的权力。在该公司为其提供看护车辆服务时,并非由车主委托,并且价格也未提前告知车主,其行为涉嫌强迫交易。那么,该企业是否第一次干出留滞车辆并强索天价看车费的勾当?由他们老练的“手法”来看,是“第一次”的可能不大。那么,是谁给了他们明目张胆留滞车辆的权力?同时希望相关部门明以教我:此种行为是否有“车匪路霸”之嫌?有没有人对此种劣行视而不见甚至变相纵容?

车,尤其是货车,只要上路就像鱼肉被摆到了砧板上,谁都想宰一刀。除了“天价看车费”,还有很多人都耳熟能详的“天价拖车费”。有政协委员曾愤怒地说:“交通事故施救并未形成规范的市场秩序,施救和被救车辆不能公平地讨价还价。一般是交警安排施救单位和车辆,被救车辆被拖至施救单位等候处理。有些施救单位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被救车辆无可奈何,只能任其宰割。”比较典型的一个例子是,连霍高速河南巩义段发生一起货车追尾事故。肇事车主杨青伟在处理完相关事宜,对被肇事车主进行协商赔偿后,拿着交警队的放车单赶到停车场准备将车拖走,却被告知需要交3万元的施救、拖车费。而从事故现场拖车到停车场,不足两公里的距离。

而最近媒体曝光的“山西交警拦车罚款不开收据,伸1个手指要100元”的新闻,更是再次揭开了某些阴暗面的冰山一角。再加上“全球14万公里收费公路10万在中国”的惊人数字,司机还敢上路简直是个奇迹。如果说公路是社会的“大动脉”,那么中国的“大动脉”中则随处可见致命的“血栓”,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充斥着以“吸金”为目标的各种“势力”:有穿制服的,有不穿制服的;有非法的,有打着“执法”旗号的;有喜欢“温柔一刀”的,有干脆赤膊上阵“一刀见血”的……现如今物价居高不下,跟运输领域的乱相密不可分。表明上看,某些人抢的是车主的钱、司机的钱,其实这些成本最终还是要转嫁给社会、转嫁给消费者。

有人说,降物价、保民生,应该先拿高运输成本开刀。窃以为,降低高运输成本,首先应拿“13天索5万看车费”这类典型开刀,拿监管不力的政府部门开刀,拿以罚代管甚至贪赃枉法的执法部门开刀。任由“血栓”为祸,终归是一件很“要命”的事情。

恋恋 发表于 2011-11-28 09:49:57

现在的中国好像万越来越不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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