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竟然醉酒 以身试法陷入囹圄
11月8日,曾因寻衅滋事罪被取保侯审的乔某(东台市溱东镇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东台警方刑事拘留,乔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10月26日晚上22时20分许,乔某醉酒后(经盐城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其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每百毫升90.24毫克)驾驶二轮摩托车在溱东开戴公路开一村路段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自己受伤,两车受损。民警深夜送其至姜堰市溱潼人民医院救治。经调查:刘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危险驾驶罪,民警告知其行为的危害性,驾驶员刘某后悔莫及。因其2012年6月因寻衅滋事罪被取保候审,他以身试法,又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东台市警方刑事拘留。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的驾驶员们,现今社会发展迅速,车辆越来越多,要懂法知法,驾驶车辆切记安全驾驶,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着想,特别是酒后万万不能驾驶车辆,否则误人误己,后果不堪设想。(黄斌 陈永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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