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市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中心
前期,在市政法委的牵头组织下,归类合并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和保险等部门相关职能,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中心(办公地址:姜堰大道<老公安局内>)。 主要功能是:推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法庭审判“四位一体”运行模式,初步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运行常态化。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人民调解员先期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由民警进行调解,民警调解不成功再进行司法调解,解决了以往群众东奔西走还无法解决问题的现象,现在在调解中心就可以实现三种调解方式,从而缩短调解周期,节省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化解了矛盾,方便了当事群众。 调解中心设有:律调援调室、诉调、检调对接室、巡回法庭。原来是这样,还以为是交警大队下属的一个部门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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