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人大代表竟有四个“老婆”和十个娃
现行婚姻法规定,我国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然而,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西温庄乡西攒村,身为区人大代表的原村民委员会主任李俊文,竟拥有4个“老婆”,共生育了10个子女。户口登记材料显示,其中3个“老婆”和9个子女的户口还都落在了村里。
村民们反映,李俊文在担任村干部期间涉嫌非法倒卖集体土地、侵占挪用公款,雇佣打手,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很多村民被打伤致残,经法医鉴定均已构成轻伤害。
记者从小店区公安分局刑警队获悉,李俊文因涉嫌故意伤害犯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小店区人大一位部门负责人也向记者证实,根据相关规定,李俊文已被暂停执行区人大代表职务。
四个“老婆”十个子女
西攒村,位于太原的东南部,隶属太原市小店区西温庄乡,离市区仅15公里左右,全村约有900多口人,2000亩耕地。由于资源匮乏,祖祖辈辈以地为生。
11月29日,记者来到西攒村。当问起听李俊文几个老婆的事,几个在楼前晒太阳的村民偷偷地说,人家的日子比皇帝都舒服, 4个老婆10个孩。要啥有啥。而且这已不是什么秘密,村里男女老幼,无人不知,甚至十里八乡都有耳闻。
聊天中,他们还给记者详细地列出了4个老婆和10个孩子的名字。
李俊文明媒正娶的老婆叫胡永仙,是榆次市人,大概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与李俊文结婚,共为李俊文生育了四个女孩。第四个女孩生下后,便送给了李俊文嫂子的姐姐抚养,夫妻俩又从别人处抱养了一个男孩。
李俊文的“二老婆”叫胡燕燕,1983年出生,年仅29岁,山西静乐县人,2003年刚满20周岁时就为李俊文生下了一个女儿,2009年时又为李俊文生下了两个女儿。
李俊文的“三老婆”叫李红红,1984年出生,西攒村人,2005年为李俊文生下了一个女孩,去年11月份,又为李俊文生下了一个男孩。
来自平遥的姑娘王福梅,被村民们认为是李俊文的“第四个老婆”。她年仅21岁,原在小店打工,本已有男朋友。被李俊文看上后,就将其安排到自己开办的搅拌站,2010年时两人好上了,公开在搅拌站里同居,去年12月份,王福梅为李俊文生下了一个男孩。
“你们是怎么知道这些孩子是李俊文的呢?”
村民们说,我们是在西温庄乡派出所提供的户口本上复印的,那上面写的清清楚楚。
“派出所能让你们复印吗?”
西攒村村委会换届后,新一届班子想按实际登记户口给村民们分钱,他们就让我们复印了,结果就掌握了这些铁的证据。
同时,他们还向记者解释说,因为李俊文的大老婆、“二老婆”、“三老婆”以及她们所生的孩子户口都落在了西攒村,在她们的《常住人口登记表》上,孩子们的“父亲”填写的都是“李俊文”,况且孩子们也都喊李俊文为“爸爸”。
村民们告诉记者,现在李俊文的大老婆、“二老婆”不在村里住,只有李俊文与“三老婆”李红红公开住在村里。因为去年李俊文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落选了,“四老婆”王福梅和儿子的户口落不在村里,王福梅就带着孩子走了。
记者翻阅村民们提供的李俊文及其几个“老婆”和子女的《常住人口登记表》,证实村民们所言不虚。
户主“李俊文”的婚姻状况是“已婚”。“胡永仙”的婚姻状况是“已婚”,其与户主李俊文的关系是“妻”。大女儿、二女儿、三女儿和小儿子的《常住人口登记表》上“监护人”栏里填写的是“李俊文”、“胡永仙”,在“监护关系”栏里填写的对应的是“父亲”、“母亲”。
户主“胡燕燕”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显示,其婚姻状况是“已婚”,住址是西温庄乡分散户125号(村民们说分散户125号是编号,也在西攒村),其在“2009年6月15日”,由于“结婚”从山西省静乐县迁来。其二女儿、三女儿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显示,她们的母亲是“胡燕燕”、父亲是“李俊文”。其大女儿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显示,她的父亲是“李某某”、母亲“肖某某”,她与户主“胡燕燕”的关系填写的又是“女”,2009年6月26日落户在户主“胡燕燕”名下的原因填写的是“子女投靠父母”。有村民向记者解释,胡燕燕和李俊文生2003年1月份生下李某某时,由于当时李俊文还没权没势,没法给孩子上户口,就把她落户在了村民李某某、肖某某夫妻名下。
户主“李红红”的婚姻状况是“未婚”。其女儿和儿子两人的《常住人口登记表》都显示,她们的父亲是“李俊文”、母亲是“李红红”。
西温庄乡计生办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如果没有结婚,不可能给办理准生证,不符合规定超生的也不会给办准生证,至于没有结婚证、准生证能不能给孩子上户口,需要问派出所。
于是,记者又来到西温庄派出所。贴在户籍大厅大门上的一纸告示显示,由于“网络异常”,户籍大厅已经暂停办公两天了。派出所负责人在得知记者的来意后,记下了李俊文、胡永仙、胡燕燕、李红红等人的名字和记者的电话,答应找户籍民警了解情况后再告诉记者。但直到记者发稿时,也没有得到他的回音。
村民们不明白,李俊文没有和胡燕燕、李红红结婚,怎么能充当她们两人孩子的父亲?两个女人没有结婚证,按规定是拿不到准生证的,没有准生证、结婚证,派出所是怎么给上的户口?难道派出所也归李俊文管?这里究竟有什么猫腻?
村民们对记者说,他们对照法律规定,发现李俊文已经涉嫌重婚犯罪,于是,他们将李俊文有4个“老婆”10个孩子的事反映到区信访局,一位接待他们的领导竟这样答复他们:那是人家的本事!
男女比例本就失调,让权贵又多占了,光棍越来越多了! 说的确实有点道理 山东肯定也有一人大代表3个“老婆”,9个孩子。俗话说得好: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啊! 文武双全 发表于 2012-12-7 21: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山东肯定也有一人大代表3个“老婆”,9个孩子。俗话说得好: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啊!
那你算河西还是河东的? 分飞 发表于 2012-12-11 13: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你算河西还是河东的?
报告:这个问题答不上来! 文武双全 发表于 2012-12-13 01: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报告:这个问题答不上来!
心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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