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发言人 发表于 2012-12-29 15:36:30
少华眈眈网友,你好!我局与姜堰市保安服务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保安公司通知您12月31日停止在我局工作属于合同到期履行的正常程序。您受保安公司安排为我局服务,我们对您为我局服务期间尽心尽职的工作表示感谢,相信凭着您过硬的业务素质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保安公司会安排新的岗位的。记号 发表于 2012-12-30 09:27:31
原来保安都是属于保安公司的呀?分飞 发表于 2012-12-30 11:15:14
社会体制的变化,优胜劣汰什么时候都是操纵者玩的游戏,希望社保局给我们的保安同志一份安心举一反三 发表于 2012-12-31 11:28:28
希望保安公司给我们的保安同志一份安心hcl93131 发表于 2012-12-31 13:23:51
这个还真是保安公司的事!社保局只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和保安公司签订合同!不过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相信认真工作的你能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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