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号 发表于 2013-1-21 17:07:15

检察官七下乡村解民忧

姜堰市溱潼镇读书址村的村民袁某在村里承包了240亩土地,种上了果树,眼看快要迎来水果大丰收,谁知却被该村村委会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正在他愁眉不展之际,姜堰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主动伸出援手,七次来到溱潼镇读书址村帮忙调解,使得此事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袁某原是一名司机,2008年下岗后,跟亲朋好友借了钱承包了村里的240亩土地,种上了桃树、梨树、葡萄等经济作物,并养殖了鸡、狗、鱼等。“种果树是个辛苦的活儿,培土、买树苗、嫁接、剪枝、治虫害等等,每个步骤都不能有所疏忽。”袁某说,辛辛苦苦劳作了3年,眼看树上终于开始挂果了,他的心里乐开了花。可是还没乐上几天,法院的一纸传票打碎了他的美梦。读书址村因其将该土地上原有的意杨树改种为桃树、梨树、葡萄等树种,并添置了其他动产和不动产,将其告上了法庭。
  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种果树为何会被告上法庭?袁某百思不得其解,心里焦虑不安。姜堰市检察院在去年6月下旬开展“三解三促”下乡走访活动时了解到此事,主动伸出援手,帮忙排忧解困。
  检察官首先倾听了双方意见。村委会认为,原承包协议上该片土地用于种植意杨树,而袁某却种上了桃树、梨树、葡萄等经济作物,改变了原本的土地用途,想要收回土地;而袁某则表示,按照合同土地租赁期为15年,现在村里要想收回土地,必须赔偿他的所有损失。双方就赔偿问题争论不休,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为了解决此事,检察官们不厌其烦,先后7次去溱潼镇进行调解,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村民承包了土地,风里来雨里去,赚个辛苦钱不容易”,“村里也有村里的难处,经费紧张,补偿也应该在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检察官深入细致地分析案情,不断完善调解思路,努力达成“双赢”的结果。经过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并在不久前圆满履行各项协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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