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tyr4421 发表于 2013-2-6 15:30:56

食品过期两年多,竟然还在货架上

昨天,姜堰工商执法人员开展节日市场专项整治集中执法行动,共查获20多盒、10多袋过期食品、142箱涉嫌商标侵权和虚假宣传的白酒。其中,执法人员在姜堰汽车南站一超市内发现,两盒名为“灵硒康”中老年红枣莲子羹的营养食品,过期两年多仍摆在货架上。
执法人员根据前期消费者的投诉和踩点,兵分三路,来到姜堰汽车南站。站内共有4家商店,执法人员从3家商店查出20多盒、10多袋过期食品。盒装过期食品中,有中老年核桃粉、中老年无蔗糖营养粉、中老年无蔗糖营养麦片、氨基酸营养片。
执法人员在车站超市内,查出的“灵硒康”营养食品,生产日期为2008年5月27日,保质期24个月。也就是说,这盒“灵硒康”过期两年多仍摆在货架上。执法人员还查出一盒中老年红枣莲子羹,生产日期为2009年5月,保质期18个月,同样过期两年多。

maomao76 发表于 2013-2-6 16:41:03

:o{:soso_e114:}

谁是谁非 发表于 2013-2-6 16:42:09

黑心商家

金艺画廊 发表于 2013-2-6 19:40:09

{:soso_e100:}                                             

文武双全 发表于 2013-2-6 23:07:53

希望相关部门要一查到底,追究当事人责任,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顶美画廊 发表于 2013-2-10 21:17:57

一般人是不会在车站消费的。

市工商局发言人 发表于 2013-2-18 10:48:00

网友,你好,关于汽车站内一超市销售过期食品行为,工商部门已根据《食品安全法》对其立案查处。为保障群众消费安全,工商部门以商场、小商品市场、城乡接合部商品销售集散地等场所为重点区域,以食品、烟酒、服装以及各地特色名优产品等为重点商品,开展了市场专项检查。

蓝色的忧郁 发表于 2013-2-18 14:41:59

市工商局发言人 发表于 2013-2-18 10: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你好,关于汽车站内一超市销售过期食品行为,工商部门已根据《食品安全法》对其立案查处。为保障群众 ...

希望可以常态化,让不法商家收到应有的惩罚,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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