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oer 发表于 2013-4-10 14:01:30

武汉女子地铁内进食不听劝阻 网友拍照遭当头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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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讯 昨日上午,在地铁二号线“上演”了一幕美女吃热干面被拍,用热干面怒砸拍照者事件,被“泼面”拍照网友发微博后,万余网友竞相转发评论,武汉各微博大V也纷纷转发评论,成为昨日全城热议的热门话题。

    昨日10时27分,网友“@流泪的鱼儿”在一条微博中写道:“今天,我在地铁上遭飞来横祸!一看似小美女在地铁吃热干面,被人劝阻未果,我欲拍照发微博,被其察觉,直接冲至面前,将一碗热干面直接砸在我头上,还欲强行抢我手机删除照片。后被乘客制止,急忙下车。后有记者进行事后现场拍照拜访,我已报警!附肇事者照片!该行为不止不文明,已对本人造成人身伤害。”该微博还配有食面女子的照片。

    昨日,记者联系博主未果,后从市公安局轨道交通管理分局了解到事情的经过。民警称,食面女子从地铁二号线中山公园站上车,坐下后便开始吃热干面,有一对夫妇上前劝阻,该女子依然我行我素,叶女士便拿手机拍照,被食面女子发觉上前抢手机欲删照片,两人发生拉扯,食面女子将未吃完的热干面砸在了叶女士脸上。两人被乘客劝开后,食面女子在循礼门站迅速下车,叶女士到光谷站下车后报警。警方称,因叶女士并未受伤,并不构成治安案件。

    “@流泪的鱼儿”的微博截至记者发稿转发达1.2万余条,评论为800多页。有的网友表示强烈愤慨,有的网友发出人肉搜索,有的网友则认为博主拍照发微博,是否侵犯了食面女子的肖像权。

    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李祥熙律师认为,食面女子的行为仅属被谴责的范畴,叶女士微博使用食面女子的肖像未经其许可,并将照片发布在大家都可以看到的微博上,其行为涉嫌侵犯食面女子肖像权。

   本文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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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大梦 发表于 2013-4-10 14:03:09

有空一起交流一下

欣慰 发表于 2013-4-15 13:16:51

路过的帮顶

hcl93131 发表于 2013-4-16 15:07:16

这东东,我觉得只要不违反社会的公德、法律,还是别拍照!

穷山恶水出刁民 发表于 2013-4-17 14:00:06

佩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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