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笑而过 发表于 2013-8-28 10:37:38

非法经营卷烟5名案犯获刑

日前,区人民法院对烟草局查获的“1·02”涉烟网络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5名主要案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罚金0.1-5万元。
    经过4个多月的耐心经营,区烟草局于今年1月2日凌晨,会同公安部门对以山东人熊某为主的非法跨省贩售卷烟的团伙进行了收网行动,当场查获中华、南京等涉案卷烟2559.7条,涉案金额83.39万元,以及非法运输卷烟车2辆。后经公、检、烟等部门长达8个月的联合调查取证,最终查明,山东人熊某伙同李某、丁某等5人,自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从山东非法收购卷烟销售至姜堰、泰兴等地,累计涉案金额160万余元。

春天来了吗 发表于 2013-8-28 10:38:55

路过的帮顶

心雨 发表于 2013-8-31 11:39:50

判得好啊

虚位以待 发表于 2013-9-3 11:26:41

这么强,支持楼主,佩服

一定要幸福 发表于 2013-9-4 10:36:50

顶顶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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