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的犯罪成本极其低廉,打人了不会受到制裁,也不影响工资奖金,赔偿还是拿着纳税人的钱,所以他们敢一再打人。 是的啊,如果老人留下后遗症,他打人的人还是跑不掉的,他不要以为公家替他摆平了,他就可以高枕无忧。 不管怎样,还是赔偿了。但是为什么不追究打人者的责任呢? 因为他们是公家的人,有公家替他们撑腰。 本帖最后由 炫动体育 于 2013-9-13 14:53 编辑
谈下炫子浅见:城管是建设文明城市重要的一个政府部门,可是有些人拿着鸡毛当令箭做着一些与自身制服不相符的勾当!不是城管这个部门不行,而是执法的个别人不行!给城管这个词带来了另类的解释!听说城管工资待遇不高,可是你30多岁的人去干这个城管,不图工资那肯定是图舒服了,不然工地上的工人现在每月两三千很正常了!当了城管钱不够用咋办呢!就出现上面所说交了费的就可以摆摊,难道交了费就不是路边摆摊么?就不知道那些跟小贩收费的城管执法是为了钱而执法还是为了建设文明城市而执法了! 如果是为钱的目的去执法的话,谈什么文明执法,小贩在那些个别人眼中就是自己的私房钱快外了!要改变城管在老百姓心中的坏印象,那就要让城管队员珍惜这个岗位,有危机感!不然说什么管理都是白搭!最后向伤者老人表示慰问,向打人的城管表示鄙视! :@:@:@:@ 前几天在中央电视台也刚看到个类似的城管打人的报道!最后中央电视台关注后,城管的发言人还说被打的人可能是自己摔伤了!似乎在城管面前,大家的智商都出了问题!
突然发现这样的回答有点类似于警方的“躲猫猫死”、“冲凉死”、“一元纸币打开手铐自杀死”……
呜呼!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