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贾君鹏 发表于 2012-2-11 20:38:47

有一个人,他的名字叫L所。(1)

本帖最后由 姜堰贾君鹏 于 2012-2-11 20:41 编辑

       有一个人,他的名字叫L所。(1)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L所,40多一点的人,高高的,胖胖的,一脸的球肉。L所过去是在姜堰的某个农村做代课教师,之后进了公安队伍,再之后通过考试变成了正式的公安。

       L所的身上有很多故事值得去说,今天就随便说个给大家听一听,纯粹当作消遣。L所先前在姜堰的某个乡村做派出所长,是不是正的,没好意思问过,只是听人所长所长的叫过,我们就当作是正的吧。

       有一天,所里抓到个惯偷,是个外地人,此人有偷窃嫌疑,可就是死活不交,这可难为了L所一帮人。怎么办呢?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L所想到了一个绝办法。方法是这样的,晚上,到了下半夜的时候,L所带了三四个保安,有的拿了铁锹,有的拿了绳索,有的拿了袋子。把惯偷提了出来,跟他说。我们抓到了你,也掌握了你的很多作案线索,可是你死活不交,我们也没有其他办法待你。我们这儿你知道的,是农村派出所,离城里也比较远,我是个所长,他们都是些保安。你是个外地人,今天我们也不想跟你再多说,我们跟你说老实话,我们今天想把你整死,然后再把你给埋了。反正我是这儿的所长,我不说我不问,没有人会知道这件事。说这话时,L所一脸威严当真的样子,可以想象他那怕人的球肉。

       不是当事人,不能去设身体会,什么事就怕当真,一当真不得了。惯偷哪见过这样的场面,扑通一声,往下一跪,用外地话哇哇叫道,我的妈呀,没得命啊,饶饶命啊,我全说。

       就这样,一件很烦人的惯偷案就这样的解决了。

       公安工作跟我们是两把戏,他们的事儿我们不懂。

       听着L所得意的述说,我的心里真不是个滋味。案子破了,该为他们高兴。可是想到惯偷那担惊受怕的样子,又不免让人心揪。

才郎 发表于 2012-2-11 22:34:37

有的时候这种方法还真管用,不然那些个惯犯不怕,但是现在警察就不行了,不允许这样做。

陆仗军 发表于 2012-2-12 08:48:53

这个L所的方法是个土八路,但是奏效。

文武双全 发表于 2012-2-12 13:24:47

你说的那个L所我太熟悉了!人家绝对不会这样做。。。

星空 发表于 2012-2-12 13:28:37

L所究竟是谁?

蓝天白云 发表于 2012-2-12 20:15:55

文武双全 发表于 2012-2-12 13: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说的那个L所我太熟悉了!人家绝对不会这样做。。。

:P嫩怎么知道?

蓝天白云 发表于 2012-2-12 20:16:31

:P{:soso_e128:}{:soso_e142:}

姜堰贾君鹏 发表于 2012-2-12 21:30:02

本帖最后由 姜堰贾君鹏 于 2012-2-12 21:33 编辑

任何人,都猜不到是谁。

要知道这个人是谁,那是毫无价值的。

也是贾先生所不想看到的。

只是涂上这些东西,让偶们知道一个真实的姜堰。

知道什么叫好,什么叫不好。

下次偶们应该怎么样去做,就足够了。

能明白贾先生的用意吗。

人无完人,偶们都在学会长大。

一棒子把人打死,致人于死地,那是不人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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