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花公子 发表于 2012-3-28 11:19:45

少女报案称遭强奸 被判聚众淫乱

 17岁少女过生日,把三名男子约出来唱K,其后又开房多次发生性关系,甚至用手机拍下各种裸照及性爱过程。然而,事后女子却报案称遭到强奸。近日,广州越秀区法院以聚众淫乱罪判处被告人郑婷婷(化名)拘役4个月零21天,参与的三男子亦受到了治安管理处罚。  去年8月底,越秀区警方受理了一宗“强奸”案,17岁少女郑婷婷报案,称遭到了3名男子强奸。然而,警方展开侦查后,却发现事有蹊跷。
  经查实,案发当天是郑婷婷17岁生日,她打电话给几天前在一美容美发中心结识的几个洗头师傅“阿海”、“阿兵”和“小杨”,约他们一起出来唱卡拉O K。四人一直玩到凌晨5点多,还未尽兴的婷婷主动提出到宾馆开房接着“玩”。
  在宾馆内,婷婷先后与“阿海”、“阿兵”和“小杨”多次发生性关系。“阿兵”用手机把一些过程拍摄下来,并不时为婷婷拍摄裸照。
  第二天,婷婷再次到该美容美发中心去找“阿海”他们,没有找到人。随后她将当晚之事告知了男友,男友认为她受了欺负,便让婷婷到派出所报案,称遭三名男子强奸。
  警方深入调查下,婷婷最终承认是自愿与“阿海”等人发生性关系,并交代了聚众淫乱的犯罪事实。

来源: 南方都市报网络版

炫动体育 发表于 2012-3-28 13:29:30

:L:Q:Q:L

猜不透 发表于 2012-3-28 18:13:10

{:soso_e102:}{:soso_e102:}

顶美画廊 发表于 2012-3-30 10:54:20

还有这种荒唐事????
还有人愿意做她的男朋友?

相见恨晚 发表于 2012-4-22 12:30:40

:lol:lol

恋恋 发表于 2012-4-22 17:36:41

现在这社会是越来越看不懂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少女报案称遭强奸 被判聚众淫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