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二胎伪造法院调解书
为生育二胎,姜堰男子徐某伪造法院民事调解书变更女儿的抚养关系。日前,姜堰市人民法院以徐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去年,34岁的徐某与前妻离婚后,婚生女随其生活。徐某只有将女儿的抚养权变更到前妻的名下,才能取得二胎计划。徐某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关系,其前妻不同意。徐某无计可施,去司法所请求工作人员帮忙想办法,无意中看到办公桌上的法院民事调解书,于是趁隙盗走一份。
徐某带着偷来的法院民事调解书,找办假证的人花800元伪造了一份姜堰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调解书”上证实:经法院依法判决,准许徐某与前妻解除女儿抚养变更关系,女儿随前妻生活,徐某负责承担抚养费。
徐某持伪造的法院“调解书”,找到镇计生办工作人员,请求办理二胎准生证。碰巧的是,徐某的前妻也来镇计生办办理二胎准生证,看到了这份“调解书”。
此人不正常,但也透出部门不协调的漏洞。 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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