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h 发表于 2012-6-1 22:01:28

求助(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我在外地失业了,回姜堰也一直无业,回来到劳动就业管理处领取了《就业失业登记证》,当时在填表的时候有愿不愿意接受劳动技能培训,我填的愿意,还有愿不愿意接受安排,我也填的愿意,也留了电话号码,但是到现在已经两年了(社保均转回),一直未有人通知我参加培训,据说现在满一年没有工作就可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我去社区,社区说未在社区登记,不能算失业超过两年,(当时办就业失业登记证时也没人告诉我要去社区登记,我就纳闷了,难道市劳动就业管理处没有社区大么?),去劳动就业管理处,就业管理处说我没有在姜堰就业就谈不上失业,所有不能认定。请问这样的情况是确实不能认定么?

大表哥 发表于 2012-6-2 08:30:38

不知道
楼主今年多大了
如果楼主要求不高 在姜还是可以找到工作的

维权方略 发表于 2012-6-2 08:31:53

楼主你好,.失业就是没有工作,是不分区域限制的.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才是你真正的目的.我建议你去人才市场看看有没适合你的工作.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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