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风车”行不行?
“腊月29回徐州老家,小车还有两个空座,每人80元。”近日,泰州市民在当地一家地方论坛,开了个“搭顺风车回家过年”板块:花较少的费用,搭乘别人的顺风车回家过年,或节后回泰州。车主不但可以贴补点油钱,还方便了搭乘者,一时间跟帖者甚众,“需”“供”双方信息交流异常“火爆”。而私家车收钱载客,交通部门认为是非法营运,应该立即“停止”;而途中出了意外怎么办?法律界人士也表示了担心;社会专家却从节约型、和谐型社会的打造等方面认为“或可讨论”。搭乘者:“这个钱我愿意出”
昨天,记者在该网站“顺风拼车信息交流专用帖 ”上看到,发帖人声称是为给广大外地驻泰即将回家过年的网友带来实惠而特发此帖的,帖子要求有车族、搭乘者都要明确“顺风拼车”的具体路线、希望拼车的价格、以及联系方式等。记者特别注意到,这些帖子大多没有“讲好价格”,当事双方只是留下了联系方式。
“我年初三去苏州玩,有去的可以搭我的车!钱就免了。”网友“人猴泰山”等一些有车的好心人,还明确表示搭乘不要钱。但记者还是看到了两则“明码标价”的帖子,一则是“本人腊月29回徐州老家,小车还有两个空座,每人80元,如果能够接受则可以同行”,另一则是“本人年初二从泰州出发回合肥探望父母,有同时间回乡的合肥老乡,可拼车同行。本人车尚有6个空位(共8座),单程费用不超过50元,非诚勿扰。”记者发现,这两发帖人的“要价”并不高,无论是去徐州还是合肥,“要价”甚至还没有普通长途大巴的票价高。
老家在淮安、一直在泰州工作的韩先生说,花点钱搭别人顺风车回家过年是个好的主意,车主收点钱可以贴补点油费,而搭乘者免去了排队买票的“痛苦”,并可“一站到家”,比从车站回家方便,同时因“要价”并不高,“我愿出这个钱搭顺风车 。”
交通部门:收钱搭载就是非法营运
对于私家车收钱让人乘顺风车,昨天泰州市交通局运管处办公室一位负责人明确表示,这是典型的非法营运。该负责人说,不管车主收费比车站票价高还是低,只要其收了钱,就形成了“营运”事实,而私家车是没有营运资格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没有营运资格就不能收钱带客,因此私家车收钱让人搭顺风车就是非法营运。该负责人还表示,和客车、出租车“身后”有集团“支撑”不同的是,私家车车主经济能力有限,载客途中万一出事,受伤者的经济赔偿很有可能无法得到保证。因此,私家车收钱让人乘顺风车必须立即“停止”。
江苏广瑞律师事务所的周美春律师对私家车让人搭顺风车也表示担忧。他认为,不管私家车车主有没有收钱,只要让人搭顺风车了, 双方就形成了事实上的运输合同关系,车主有责任保障其“乘客”的安全,途中万一出事车主就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搭乘者事先同意不要车主担责,并形成文字资料,那么车主的部分责任才有可能被减免。
社会学者:搭顺风车“或可讨论”
给钱让搭“顺风车”回家过年,到底该不该“一棍子打死”? 江苏省社科院泰州分院范观澜研究员认为这个问题“或可以讨论”。范观澜研究员表示,他到过欧州多个国家,据他所知,在欧州一些国家专门有人在路边“监督”,看谁一个人就开车出门了,马上将他拦下,责令其必须再找个搭乘者方准开走,目的就是要人们最大程度地节约能源、使用有限的交通资源。一些发达国家不同城市的居民,到对方城市旅游时,甚至还可以住到对方家里,同样也是为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
范观澜研究员还表示,其实,随着国人生活从温饱型向休闲型的转换,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出门旅游,两三家人合乘一辆车外出的很多,途中 搭乘者和车主分担费用,从经济上讲大家都很“划算”,聚在一起又非常热闹,非常符合目前我国打造节约型、和谐型社会的“要求”。只要车主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让人搭顺风车一起回家,同样也能起到这样的“效果”,双方都省了钱,说不定日后就成了好朋友。对于记者万一途中出现“风险”怎么办的提问,范观澜反问道:“我们做什么事情没有风险呢?”他表示,事先可以进行一些约定,万一出事还“有法可依”,而事实上“出事”的概率总是很小的,“总之,我们不能因为害怕出事,就眼睁睁看着这些可用的资源被白白浪费吧。”
本报记者 王国柱 《 转扬子晚报》 搭“顺风车”为自然组合,双方互利,无可厚非,不会导致社会问题,交通部门不必从自身利益出发叫停。 我个人觉得不至于惊动交管部门,现在讲究个节能环保,这样没什么不好! 这叫资源不浪费!或许50块钱再给交管10块 说法就不一样了啊: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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