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遮挡号牌扣12分 闯红灯扣6分
近日,有消息称,公安部正计划修改111号令(公安部关于修改的决定,2010年4月1日起施行),目前正在基层征集意见。其中故意遮挡号牌将有可能一次性记12分,而闯红灯的处罚力度也或将由记3分提高到记6分。消息称,修改意见稿中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其中主要是针对号牌上动“手脚”的,像故意遮挡号牌将有可能一次性记12分。交管人士说,一些司机为了躲避电子警察的曝光,用光盘、纸片、甚至树叶等物品遮挡号牌,“目前的处罚标准是罚款200元,记6分。”交管人士说,在这一处罚标准下,他们每天还是能查到数十起此类违法行为。
修改意见稿中,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闯红灯的处罚力度也将由记3分提高到记6分。不过在醉酒驾驶的处罚上,却取消了记分。交管人士解释说,醉酒驾驶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必须重新考试,记12分没有实际意义。(文中信息来自扬子晚报)
故意遮挡车牌判刑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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