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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姜堰电信杀人 还我儿子 [打印本页]

作者: 举一反三    时间: 2012-7-14 16:34
标题: 姜堰电信杀人 还我儿子
日前,又一起单位同事闹酒致死纠纷正在上演,电信局营业厅门外挂起白底黑条幅。


未命名.jpg (120.35 KB, 下载次数: 13)

未命名.jpg

作者: 玩世不恭_-Ice    时间: 2012-7-14 17:10
发个图看看啊!
作者: 举一反三    时间: 2012-7-14 17:17
亲临现场来看看哦
作者: 黑心破烂王    时间: 2012-7-14 17:28
图片来自网络


作者: 才郎    时间: 2012-7-14 18:05
这种事情。。。。。。

为逝者惋惜,家属节哀!

酒真是害人不浅。
作者: 谁是谁非    时间: 2012-7-14 18:09
是不是陪领导喝酒而死啊?如果是的那就是公死啊。
作者: 义乌礼品    时间: 2012-7-14 18:11
电信局穷得只剩下钱了,没事,搞得定。
作者: hcl93131    时间: 2012-7-14 19:08
有人走了终究不是滋味!愿这样的悲剧不再上演!
作者: 成功之父    时间: 2012-7-14 19:52

作者: 举一反三    时间: 2012-7-15 11:53
听说小伙子去沈高分局公干,事毕留宴,陪X局长喝了几杯,开车回去的路上,头晕呕吐,失足跌入沟河没能上来,小伙子惨哦,刚拿结婚证才四天,小寡妇更惨,哭得死去活来
作者: 文武双全    时间: 2012-7-15 17:33
怎么又是酒!我现在看到这类的帖子揪心,但愿杯具不再重演,大家还记得我坛版主有缘千里吗?喝酒的人们醒醒吧!
作者: 恋恋    时间: 2012-7-15 17:52
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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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泰州姜堰人    时间: 2012-7-15 18:10
上班时间不准喝酒,喝了违规自负。上班贪污死罪是不是也能到单位封门?
作者: 龄泽    时间: 2012-7-15 20:45
泰州姜堰人 发表于 2012-7-15 18:10
上班时间不准喝酒,喝了违规自负。上班贪污死罪是不是也能到单位封门?

很有道理啊,上班时间喝酒怪谁呢?
作者: 分飞    时间: 2012-7-16 16:40
此小伙不胜酒力,可为了前途硬拼,才埋下如此祸根啊
作者: 大表哥    时间: 2012-7-16 18:09
那应该算是烈士了
作者: 陈家的蓓蓓    时间: 2012-7-18 09:59
害人害己   都是应酬惹的祸
作者: 举一反三    时间: 2012-7-18 14:52
嘿嘿,事还没完,电信门还被封着呢
作者: 炫动体育    时间: 2012-7-20 11:15
悲剧!小酒怡情!为了表现硬喝那么多太可惜了!
作者: 森林    时间: 2012-7-21 12:03
一路走好!
作者: hcl93131    时间: 2012-7-22 18:33
酒是穿肠毒药!
作者: klhul    时间: 2012-7-26 15:10
帮你顶,人还是厚道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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