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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敲诈学生未遂少年率17人进校园打架 [打印本页]

作者: 松竹斋    时间: 2009-9-25 08:16
标题: 敲诈学生未遂少年率17人进校园打架
姜堰15岁少年小浩进入校园敲诈学生未遂,竟召来17人准备打架。昨天,小浩和同伙小军被处以行政拘留6日不执行的处罚。
    小浩家住姜堰城区,在海陵区某中学就读。9月13日下午,小浩与朋友小军、小波等人相聚。小浩建议“到小波所在学校去‘创点效益’”。
    下午3点多,正是小波所在学校学生返校时间。在校园里,一伙人相中了小波的同学小悦。小浩和小军走到小悦面前说:“有个朋友找你,跟我们走一趟。”小悦不肯去,被小浩、小军强行夹住,带到校外西边一住宅区楼道口。
    小浩说:“你们学校有个学生,出1000元叫我们打伤你。”见小悦不吭声,小浩推了一把:“这事你说怎么办?”小悦问:“你要多少钱?”一番讨价还价,小悦被迫同意给对方400元。
    小浩要求小悦必须在3天之内交钱,并将手机号码告诉了小悦。
    小悦打电话告知父亲。父亲赶来了解情况后,打电话问小浩:“你为什么殴打小悦?”
    “你想约场子打架啊?!”
    听了这话,小悦父亲急中生智,“行啊,晚上学校门口见面。”
    “那就6点半吧!”
    小悦父亲随后报了警。
    当晚6点半,小浩带着17个人来到学校门口,打电话给小悦父亲。小悦父亲称在校园内。小浩等人行至学校食堂门口时,被守候的民警拦住,带至派出所。
    警方认为,小浩和小军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两人年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属未成年人,依法给予两人行政拘留6日不执行的处罚。
作者: 773685052    时间: 2009-9-25 15:05
现在的孩子无法无天了
作者: 姜堰今天传媒    时间: 2009-9-26 08:53
世风日下啊
作者: 韦律师    时间: 2009-9-26 18:01
这个世界太疯狂了
作者: 紫菜蛋汤    时间: 2009-9-26 18:04
比我厉害
作者: 海纳百川    时间: 2009-9-30 22:50
怎么老是行拘不执行,有多大的作用?
作者: 海纳百川    时间: 2009-9-30 22:50
怎么老是行拘不执行,有多大的作用?
作者: 海陵书生    时间: 2010-1-9 09:34
一定要严查法办
作者: 小影    时间: 2010-1-9 13:09
太正常了。我上初中的时候。身边经常有这种事发生。都是一些小拿宝。
作者: 荣誉勋章    时间: 2010-1-28 2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该案中违法行为人系未成年人,故拘留处罚不执行,是有法律依据的
作者: 炫动体育    时间: 2010-2-9 15:22
哎 现在不流行单挑 就比人多 痞子也无赖了
作者: 炫动体育    时间: 2010-2-9 15:36
哎 现在不流行单挑 就比人多 痞子也无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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