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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姜堰人民医院还我一条腿 [打印本页]

作者: 泰州人    时间: 2012-8-14 15:01
标题: 姜堰人民医院还我一条腿
我叫王美喜,在2011年11月4日因外伤致左内外踝骨折伴脱位在姜堰人民医院治疗,11月7日行切开复位内固定术,11月13日出院。本人在2012年7月28日自行去东台人民医院摄片示内固定钢板螺钉断裂,8月1日,本人同家属去姜堰人民医院提出相关质疑,可医院提出需要再次手术治疗,还讲是什么器械材料的问题,需要鉴定,很明显是推卸责任,掩盖事实,现在本人的腿每天都在疼痛难忍,希望大家给予本人支持。
作者: 恋恋    时间: 2012-8-14 16:51
炎炎夏日,你辛苦了。希望问题早解决
作者: 分飞    时间: 2012-8-14 16:54
姜堰人民医院的医术真的伤不起
作者: 藕香居士    时间: 2012-8-15 10:25
从王美喜说的事件来说,这个事件哟说滴不对!从2011年11月7号至2012年7月28,时间为八个月。你说你一直疼。而且还能忍受长达八个多月的痛苦煎熬???在八个月的时间里你为什么不到医院看?腿上钢板连断三段?稍微有点医学知识的人都知道,伤筋断骨需百天以上静养,而再劣质的钢板不是豆腐做的,如果没有外力影响,怎可断三节?我看楼主话不可全信,关注真相~~~~?
作者: 独孤求败    时间: 2012-8-15 10:30
真相有待查究
作者: hcl93131    时间: 2012-8-15 11:13
以事实为准绳!
作者: 鄞建宸    时间: 2012-8-15 11:21
这么长时间的疼痛都没去检查么?还是去检查之后才每日疼痛?我个人感觉人民医院这几年还是很不错的,如果是他们的责任他们肯定不会推卸的。
作者: 泰州人    时间: 2012-8-16 09:56
鄞建宸 发表于 2012-8-15 11:21
这么长时间的疼痛都没去检查么?还是去检查之后才每日疼痛?我个人感觉人民医院这几年还是很不错的,如果是 ...

这种事故不是谁都想碰到的,主要是去找医院,医院的态度让人很气氛,院长不出来亲自解决,他们主要就是完全想推卸自己的责任
作者: 泰州人    时间: 2012-8-16 10:53
希望大家给予援助,讨个说法,望能人多多帮忙谢谢大家了
作者: 玩世不恭_-Ice    时间: 2012-8-16 13:18
要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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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行动者    时间: 2012-8-16 14:24
我前几天在姜堰人民医院动了个阑必炎手术。全麻用掉了八千七。人民医院不为人民。只为自己多拿提成福利。黑成这样。什么世道呀。
作者: 如风    时间: 2012-8-17 10:41
支持楼主
作者: 文武双全    时间: 2012-8-17 21:55
有事可以找院方面谈,何必要发帖恶意攻击!也不能听你的片面之词,留下你的联系方式,作为人民医院的行风监督员,我们会了解情况后,给你答复!
作者: 文武双全    时间: 2012-8-17 22:14
经了解,在患者的老板拒绝再为其支付医疗费用的情况下,院方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将其免费收住入院,拟请专家对其进行进一步诊治,但该患者竟然次日与其老板一起带领一群人冲进医院,不听院方任何解释,泼口大骂,并且提出一系列无理要求、漫天要价,在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利用网络平台和不明真相的公众的同情心,对医院实施恶意攻击。另其所指控的院方的劣质钢板已在无数病人身上使用,且钢板三证齐全是经合法渠道统一招标采购的,经得起任何部门的检查。究竟孰是孰非,发帖之人的良苦用心意欲何如,大家一目了然!此事到此为止,不再争论。
作者: 泰州人    时间: 2012-8-18 16:43
文武双全 发表于 2012-8-17 22:14
经了解,在患者的老板拒绝再为其支付医疗费用的情况下,院方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将其免费收住入院,拟请专家 ...

你说的“院方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将其免费收住入院,拟请专家对其进行进一步诊治,”这个是什么意思呢,是不是想先将钢板处理好,然后是死无对证,毁灭证据呢?我们怎么能答应呢,这个事情没有得到证实后是不能让你们取出螺丝的
作者: 小曹    时间: 2012-8-18 21:26
文武双全 发表于 2012-8-17 22:14
经了解,在患者的老板拒绝再为其支付医疗费用的情况下,院方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将其免费收住入院,拟请专家 ...

支持你说的
作者: 维权方略    时间: 2012-8-21 12:28
法律以事实为依据,一法律为准绳.我想楼主即上了钢板理应在家静养,钢板没受强烈外力的情况下是不会断的.所以你所描述的情形法院不会采信.
作者: dsupf    时间: 2013-1-5 08:00
我来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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