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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电动车!机动车道属于你吗? [打印本页]

作者: cq791020    时间: 2009-11-28 09:28
标题: 电动车!机动车道属于你吗?
26号早上6点半左右,二中一高一学生在上学途中,由于驾驶的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与一机动3轮摩托相撞.还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头部缝了5针!~ 这件事情你们说责任该怎么认定? 电动车的速度居然比摩托3轮还要快.国家其实早有规定电动车最高时速不可以超过20km/h,超过时速限制就以机动车定位.在这里还是要劝劝那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电动车们,这个世界是没有后悔药的~还是珍惜自己的生命吧!!~机动车道不属于你们------电动车~~~!!!!!!!
作者: cq791020    时间: 2009-11-28 09:29
估计现在市场上的电动车没有几个符合规定的.时速基本都在50km/h以上!~
作者: 愚公    时间: 2009-11-28 09:55
安全第一!机动车,非机动车,各行其道!
作者: 才郎    时间: 2009-11-28 11:59
事故责任不论,但肯定是机动车要赔偿!新的交通法就是这样规定!

对于非机动车我们能做到的就是呼吁,珍爱生命请遵章守纪各行其道!
作者: cq791020    时间: 2009-11-28 13:40
新交规出来的也是这样.就因为他们是弱势群体,所以机动车倒霉!真不知道立法的是怎么想的!~这样不是变样的鼓励那些不守交规的继续我行我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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