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人民论坛-姜堰第一门户社区

标题: 对于聚石的这次无组织无纪律的偷跑回姜怎么处罚? [打印本页]

作者: 才郎    时间: 2009-12-12 11:02
标题: 对于聚石的这次无组织无纪律的偷跑回姜怎么处罚?
这家伙事先也不打招呼,一点组织性纪律性也没有,大家谈谈怎么对他进行帮教
作者: 老东板桥    时间: 2009-12-12 11:12
我来啊,反正他喝酒后喜欢要我把他从卫生间拖出来!
作者: 才郎    时间: 2009-12-12 11:13
刚才炫体提议要他先自喝一瓶打招呼的
作者: 老东板桥    时间: 2009-12-12 11:17
我直接到人民医院去看望他了!
作者: 才郎    时间: 2009-12-12 11:20

作者: 炫动体育    时间: 2009-12-12 14:32
回复 3# 才郎


    那是建议!怎么能发到坛里哦!哎!
作者: 东临碣    时间: 2009-12-12 15:20
表个态,坚决认罚!
作者: admin    时间: 2009-12-12 15:35
嗯,认错态度不错,免于责罚了,呵呵
作者: 雪儿    时间: 2009-12-12 16:28
请坛里兄弟姐妹吃饭
作者: 上善若水!    时间: 2009-12-12 16:37
同意楼上观点
作者: 紫色琬溪纱    时间: 2009-12-12 16:48
俺就等着看把把戏
作者: admin    时间: 2009-12-12 16:50
楼上的,你准备饿饿肚子,等着填饱!
作者: 老东板桥    时间: 2009-12-13 18:48
聚石啊,作业也交了,

现在有空打电话给我们吗?

约个时间,去哪里都行,吃什么都香~!
作者: 姜堰陈总    时间: 2009-12-13 19:29
罪不可赦,情有可原!!!
作者: 雪儿    时间: 2009-12-13 21:47
聚石啊,作业也交了,

现在有空打电话给我们吗?

约个时间,去哪里都行,吃什么都香~!
东板桥 发表于 2009-12-13 18:48


同意,呵呵!




欢迎光临 姜堰人民论坛-姜堰第一门户社区 (http://jyrm.cn/) Powered by Discuz! 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