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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郁闷加讨沦[为什么拿钱才买到尊严] [打印本页]

作者: 逸守    时间: 2010-4-20 12:38
标题: 郁闷加讨沦[为什么拿钱才买到尊严]
今天早上6点半左右,我到某快餐店买粥,在吧台买了5元的券,一张2元的,一张3元的券.来到打粥的地方,正好服务员和一个熟悉的顾客聊天,我插上去用一张两元的券打了一碗粥,然后准备买其他早点,谁知卖粥的服务员说我没给钱,就连那个跟他聊天的顾客也帮着证明他,然后旁边服务员也来帮呛,我用浑身解数来证明我给钱了,包括把袋子里的东西掏出来给他们看,仍然没用.我说在我身上找到两元券的话我把我身上的钱给你们.当时我认不得任何人.就这样僵了不到十分钟.我走不是不走又不是,因为小孩上学时间要到了,所以我情绪激动起来,大声嚷起来,后来店里走出来了一个老太太打圆场,说“两元就不要你的了,你买点其它东西吧”她意思就是根本就不想给2块钱,旁边的人都在看着我,当时我觉得我受到了无比的侮辱,精神上终于控制不住,把身前一的张桌子打翻了,桌子坏了,之后老太太叫我走,我说不走叫他们打110,等了许久来了一个领班,问了一下情况我说你打110吧,之后,警察过来了,看了当时的监控,之前我要求看,但他们不让看并说监控没有开,然后就被带到派出所,让两名调解员调解,在调解之前派出所指导员不分青红皂白,瞪着我并教训了一顿,并吓唬说要拘留我,当着饭店里的人,不知是什么目的,说我破坏治安,要以治安罪论处,然后才让调解员调解。就这样判我赔偿400元,但他们必需要向我道歉。就这样我花400块买了一个道歉。假如我不打翻桌子的话,是不是就被冤下去?也就是说400元买了一口气,你们说值不值?
还有那个指导不是你对法律负责任还是出于私人关系,在未了解情况之下吓唬我,但是我还是要感谢你让我学会冲动是魔鬼,我不该冲动。但在这种情况之下被冤枉的人会冷静吗?如果不是花了这400元钱怎么可能沉冤得雪呢?
请各位坛友解解看?谁对谁错。
作者: 东临碣    时间: 2010-4-20 12:42

作者: 逸守    时间: 2010-4-20 13:35
聚石 ,给我加分.我花了400元人民币,心不疼头疼.
作者: 才郎    时间: 2010-4-20 13:35
打翻桌子肯定要赔偿的,你可以试着理性的解决问题,比如开始的时候酒打110!
作者: 逸守    时间: 2010-4-20 13:46
为了两元钱,人额以为你是神精.
作者: 姜堰陈总    时间: 2010-4-20 13:48
为400块,节哀吧!
作者: 东临碣    时间: 2010-4-20 13:49
晕了。
作者: 姜堰陈总    时间: 2010-4-20 13:51
再说一句:楼主,局子里没人,去那干嘛?真是找抽!!!
作者: 逸守    时间: 2010-4-20 13:58
有,为了点小钱找人不值得.
作者: 逸守    时间: 2010-4-20 14:01
做人要有尊严,花钱买尊严,何况咱是党,侮辱我没事,不能侮辱我的身份.
作者: 老东板桥    时间: 2010-4-20 14:01
饭店和派出所是结对帮扶单位!

你不懂啊?

每年,派出所都要收取治安费的!
作者: 姜堰陈总    时间: 2010-4-20 14:03
回复 11# 东板桥


    看来,楼主被潜规则了!
作者: 逸守    时间: 2010-4-20 14:06
等我有钱,买个局长当当.
作者: 老东板桥    时间: 2010-4-20 14:07
大家都这样啊!

很多单位都这样!
作者: 逸守    时间: 2010-4-20 14:21
东板桥 姜堰陈总 才郎 ,谢谢  
这一说不冤,学了个乘.
还差韦律师评一下心里才能平衡.
作者: 才郎    时间: 2010-4-20 14:23
东板桥 姜堰陈总 才郎 ,谢谢  
这一说不冤,学了个乘.
还差韦律师评一下心里才能平衡.
逸守 发表于 2010-4-20 14:21



    强烈建议公布该饭店名称,让人坛会员了解,以免以后上当!
作者: 逸守    时间: 2010-4-20 14:25
本帖最后由 逸守 于 2010-4-20 14:49 编辑

不说哪,免招杀身之祸.上有老,下有小,鸡蛋碰不过石头.
作者: 才郎    时间: 2010-4-20 14:26
农工商那
逸守 发表于 2010-4-20 14:25



    。。。。。。。。。。。。
作者: 无名氏    时间: 2010-4-20 14:31
公布,公布,免得大家以后再遭遇此类事件!
作者: 炫动体育    时间: 2010-4-20 14:32
现在警察的素质太差 什么文明执法 网上那些在派出所躲猫猫 喝水喝死的 走路跌死的 太多了 进去了 根本不问青红皂白 那些警察都不清楚事由 反正上来就是一段恐吓
作者: 东临碣    时间: 2010-4-20 14:32
农工商那儿[玉米人]
逸守 发表于 2010-4-20 14:25


你晕菜啊
老板姓陈。
作者: 逸守    时间: 2010-4-20 14:52
聚石一说更懂了.
作者: jiangyan77    时间: 2010-4-20 16:27
冲动是魔鬼呀````
一念天堂```````
一念地狱``````
作者: 逸守    时间: 2010-4-21 10:47
忍一步,海阔天空     
退一下,风平浪静
不后悔
作者: 无名氏    时间: 2010-4-21 10:56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空天空
作者: 新居缘装饰    时间: 2010-4-22 10:26
.........
作者: 水云楼    时间: 2010-4-22 14:57
冲动是魔鬼。
人家老太太在打翻桌子的情况下已经让你走了。还算想息事宁人的。
以后接受教训。
作者: 大山芋    时间: 2010-4-25 23:16
说实话,这事由中国特色
只是苦了楼主。
作者: 东临碣    时间: 2010-4-25 23:53
……
作者: 天之蛟龙    时间: 2010-4-26 08:10
就算拘留有什么了不起,又不是杀人,
作者: 逸守    时间: 2010-4-26 09:09
1.死要面子活射罪----硬撑
2.好多冤案就这样造成的。
3.这不过是个小事,没时间去跟他去耗。不然时间长了我损失更大。他们就运用这个心理来对付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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