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人民论坛-姜堰第一门户社区

标题: 转的----------难言的放手! [打印本页]

作者: 多多妈    时间: 2010-7-13 11:35
标题: 转的----------难言的放手!
本帖最后由 多多妈 于 2010-7-13 11:54 编辑

  我们永远都不要提分手好吗?爱你不是游戏。爱你是真心的。忘记你我做不到。不管我们的解决是否完美,勾勾手指,说好不再分手。
  什么是勇气?是哭着要你爱我,还是哭着让你离开。
  男人的自信来自一个女人对他的崇拜,女人的高傲来自一个男人对她的倾慕。永远不要栽培你爱的男人,你把他栽培的太好,结果只有两个:他从此看不起你或他给人偷了。追求一个人的手法不需要太聪明,但离开的手法必须聪明绝顶!
  为什么我们总是不懂得珍惜眼前人?在未sdfjg545可预知的重逢里,我们以为总会重逢,总会有缘再会,总以为有机会说一声对不起,却从没想过每一次挥手道别,都可能是诀别,每一声叹息,都可能是人间最后的一声叹息。
  一个女子的寂寞就是这样的不堪一击。如果一个男人对我伸出手,如果他的手指是热的。他是谁对我其实已经并不重要。
  也许爱情只是因为寂寞,需要找一个人来爱,即使没有任何结局。
  伤口是别人给与的耻辱,自己坚持的幻觉。像我这样的女人,总是以一个难题的形式出现在感情里。
  发现自己只能爱一个人在一瞬间。而且渐渐变的自私。
  很多人不需要再见,因为只是路过而已。遗忘就是我们给彼此最好的纪念。
  我不知道一个人的一生可以有多少个十年可以给另一个人。
  爱可以是一瞬间的事情,也可以是一辈子的事情。每个人都可以在不同的时间爱上不同的人。不是谁离开了谁就无法生活,遗忘让我们坚强。
  人这样的生物,仔细一看,原来是伤痕累累的。是否被爱,每个人有不同的感受。重寻旧梦的代价往往是我们付不起的。人世间的幸福,总会令人好看一点。因为微笑,我才了解爱。
  如果你不爱一个人,请放手,好让别人有机会爱她。如果你爱的人放弃了你,请放开自己,好让自己有机会爱别人。
  有的东西你再喜欢也不会属於你的,有的东西你再留恋也注定要放弃的,人生中有许多种爱,但别让爱成为一种伤害。
  有些缘分是注定要失去的,有些缘分是永远都不会有好结果的,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就一定要好好的去爱他。
  男人哭了,是因为他真的爱了;女人哭了是因为她真的放弃了。
  如果真诚是一种伤害,我选择谎言;如果谎言是一种伤害,我选则沉默;如果沉默是一种伤害,我选择离开。
  如果失去是苦,你怕不怕付出;如果迷乱是苦,你会不会选择结束;如果追求是苦,你会不会选择执迷不悟;如果分离是苦,你要向谁倾诉,好多事情都是后来才看清楚,好多事情当时一点也不觉得苦,然而我已经找不到来时的路。
  有一种爱,明明是深爱,却说不出来.有一种爱,明明想放弃,却无法放弃.有一种爱,明知是煎熬,却又躱不开.有一种爱,明知无前路.心却早已收不回来.
  身上一切,看似不经意,却是我苦心经营,希望你快乐。你说:不如送我一双雨鞋。不如,你送我一场春雨。那么即使我流泪,在雨中,也不容易被你看到。
  世事其实都是在它适当的时候降临,只是我们没有适当的心情去迎接它。
  因为爱他,所以离开他。我喜欢这句话。有些感情如此直接和残酷。容不下任何迂回曲折的温暖。带着温暖的心情离开,要比苍白的真相要好,纯粹的东西死的太快了。
  感情被懂得是一种幸福,等待着被懂得是一种孤独!
  决定放弃你的那一刻我哭了,我的眼泪证明了我是真的很爱你。

作者: 恋恋    时间: 2010-7-13 11:42
男人哭了,是因为他真的爱了;女人哭了是因为她真的放弃了。
作者: 多多妈    时间: 2010-7-13 11:55
回头看了下,顶这段!
如果你不爱一个人,请放手,好让别人有机会爱她。如果你爱的人放弃了你,请放开自己,好让自己有机会爱别人。
  有的东西你再喜欢也不会属於你的,有的东西你再留恋也注定要放弃的,
作者: 彩虹阁    时间: 2010-7-13 13:49
欣赏过!不错
作者: 才郎    时间: 2010-7-13 13:55
如果你不爱一个人,请放手,好让别人有机会爱她。如果你爱的人放弃了你,请放开自己,好让自己有机会爱别人。

如果真诚是一种伤害,我选择谎言;如果谎言是一种伤害,我选则沉默;如果沉默是一种伤害,我选择离开。


很经典的字句,收藏了。
作者: 姜堰人    时间: 2010-7-13 14:00
不爱了就请说清楚,深爱着也可以选择放手。
作者: 文武双全    时间: 2010-7-13 14:46
什么叫真爱?
作者: 姜堰陈总    时间: 2010-7-13 16:56
回复 7# 文武双全


没办法说清楚!
作者: 雪儿    时间: 2010-7-13 22:00
说不清,理还乱。。。。




欢迎光临 姜堰人民论坛-姜堰第一门户社区 (http://jyrm.cn/) Powered by Discuz! 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