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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警惕】男子冒充民警查非法同居 拽走女青年在空地强奸 [打印本页]

作者: 才郎    时间: 2010-9-25 10:49
标题: 【警惕】男子冒充民警查非法同居 拽走女青年在空地强奸
务工男子杨某冒充派出所民警夜查非法同居者,一天凌晨将租住的女青年带走,趁机将女青年强奸。第二天晚上,杨某又来到女青年的暂住处欲行强奸时,被附近居民当场抓获。9月 23日,记者了解到,近日城阳法院以强奸罪一审判处杨某有期徒刑5年。

  2009年10月3日凌晨1时,24岁的务工青年杨某喝酒后来到城阳区一加油站附近,找到打工女青年马某的暂住处,冒充派出所民警正在夜查非法同居者。杨某以调查为由强行将马某带走,将马某拽到了一处空阔地带时,杨某对马某进行恐吓,并将马某摁倒在地实施强奸。

  第二天晚上9时,杨某再次来到马某暂住处,欲再次强奸马某时,被周围的居民发现并报警,大家随后将杨某围住抓获,交给了闻讯赶来的公安民警。经过警方调查,杨某是假冒民警进行非法活动,杨某曾在2004年因故意伤害罪在天津市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杨某后被提起公诉,城阳法院审理认为,杨某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奸淫妇女,其行为构成强奸罪。鉴于杨某在前罪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得假释。杨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近日,城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杨某判处有期徒刑5年,不得假释。(记者 刘纯来)
(新华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 恋恋    时间: 2010-9-25 11:32
没得命。。。。。。。。。。。。世界上不单单只有性啊。。。。。。。。。
作者: 江湖    时间: 2010-9-25 11:45
回复 2# 恋恋


    恋恋,这算感慨吗?
作者: jiangyan77    时间: 2010-9-25 16:21
说带就带走拉!!!
借用偶然的一句口头蝉
“什捏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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